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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也要想实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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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04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监督也要想实招
陈政立
从许多大案要案来看,极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违纪违法、腐化堕落、自我毁灭,一些掌握某种实权的办事人员之所以能够上下其手、徇私舞弊、中饱私囊,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他们的掌权、用权缺乏有效的监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而腐败,又必然导致灭亡——无论对一个人、一个党、一个政权来说,都是如此。监督的作用,可谓大矣。
近几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监督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最近,国家反贪局的成立,对增强反腐倡廉的力度,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总的来看,在我们蓬勃发展的伟大事业中,监督至今还是一个弱项,亟待进一步加强,才能适应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
过去,我们对各级领导干部、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掌握某种实权的办事人员,不能说没有任何监督,但是这些监督本来就不够完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就更显得滞后了。近些年来,许多地方、部门和企业,认真总结反腐败斗争中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探索和尝试加强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们的一些思路和做法,值得借鉴。
就拿上海浦东新区来说,那里搞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提出管好“中间”的思路,对人很有启发。他们认为,过去管干部比较注重管“头”(即制订规矩,规定哪些事不能做)、管“尾”(即查处犯了规的干部),而对“中间”,即干部实际工作的全过程则了解甚少,监督不力。也就是说,监督制约工作同实际工作有些脱节。于是他们抽出一批人主动参与到实际工作的全过程中去,了解实际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并同实际工作的同志一起研究,干部在哪些环节容易犯错误,想做坏事的人在哪些环节容易得手,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采取具体办法,使好人不犯错,使想做坏事的人做不成。
比如,多年来,药品采购中的“回扣”风屡禁不止。新区纪检监察部门便积极协助社会发展局成立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信息服务中心”,要求所属医院全部到“中心”来采购药品;而药品经销单位必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中心”经营,药品品名和价格等全部张榜公布。这样,一些想做手脚拿“回扣”的人便很难钻空子了,药品质量也有了保证。
又如,为了防止在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发生问题,新区建立了“建筑营造中心”作为工程承发包市场,纪检监察部门在“中心”设立了监察办公室。纪检委和城建局一起对工程承发包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研究”,防止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由于有的放矢地加强了对“中间”的监督制约工作,浦东新区的反腐倡廉工作出现了可喜的新气象。事实说明,在新的形势下,在某些地方和部门,腐败现象固然有某种蔓延的趋势,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对待,在战略上藐视腐败现象,在战术上重视腐败现象,想实策、定实招,腐败现象是可以防而治之、战而胜之的。切实加强监督制约工作,有的同志开始可能产生某种误解,但是实践会使他们懂得,这是使干部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是对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
古人说:“除患无至,易于救患。”意思是,当祸患尚未发生的时候,就采取防备和消除的办法,比等到祸患发生后再去救治要容易。对于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认真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也当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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