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阅读
  • 0回复

房屋租赁市场税难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04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房屋租赁市场税难收
随着市场的繁荣,南来北往的客商滞留各地,沿街门面房、单位闲置房、个人私房的出租,形成了一个较大规模的房屋租赁市场。作为营利性质的房屋出租经济行为理应照章纳税,但由于交易双方都处在半公开或隐蔽状态,如本人不申报,别人不检举,财务不入帐,税务部门就很难察觉,于是逃税漏税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某市税务部门最近对市内三条街道(1994至1995年上半年)出租的135间房屋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逃漏税面竟达100%,据测算应收税金24万余元,实际只收到2万多元。
我认为,要制止房屋租赁中的逃漏税行为,就必须制定有关法规,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宣传税法,增强出租房屋公民和企事业单位的纳税意识,对不自觉纳税者给予严肃处理,对故意逃漏税者给予重罚,对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陕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周建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