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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乘坐卧铺者验证登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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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04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对乘坐卧铺者验证登记
9月4日,天津开往吉林的285次旅客列车经过长春站时,12号车厢硬卧18号中铺一外国旅客装有机票、护照和外币的密码箱被人窃走。10月5日,大连开往吉林的303次快车,14号硬卧车厢10号下铺一旅客旅行袋内装的14.6万元人民币被盗。经查,这两起案件的盗窃分子均为同车厢旅客。尤为明显的是9月4日那起案件,失主报案后乘警到现场检查时,18号上下铺到吉林的车票还插在票夹内,人却不知去向。乘警苦于没有登记,无法迅速查找犯罪分子。
旅客列车是流动的社会,难免有些犯罪分子混在旅客中伺机作案。建议铁路客运部门比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对乘坐卧铺者进行验证登记。这样,就会使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吉林铁路公安处 侯德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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