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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全国妇联和本报联合举办《妇女与发展》研讨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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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16
第1版(要闻)
专栏:

  迎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
全国妇联和本报联合举办《妇女与发展》研讨会
本报北京6月15日讯记者傅旭、朱思雄、吴兢报道:为迎接’95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全国妇联和人民日报社于今天在京联合举办《妇女与发展》研讨会,邀请各界女领导干部和有关方面的知名人士一起,共同探讨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妇女的发展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中联部部长李淑铮,中国纺织总会会长吴文英,全国妇联副主席刘海荣,中纪委常委刘丽英,全国总工会副主席薛昭,著名老艺术家于蓝、马玉涛等出席会议并发了言。国防科工委副主任聂力作了书面发言。
会议由人民日报社社长邵华泽主持。
与会者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与现实、未来相结合的方法,用鲜明的观点和丰富的材料,充分论证了妇女与发展的关系。她们特别提到,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将于今年9月在我国召开,这是中国了解世界、世界了解中国的好机会。我国承办这次大会是对国际社会的贡献,并将促进世界妇女事业的发展。我们要通过这次大会宣传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宣传我国妇女事业的发展。大家表示,要全力支持开好这次大会。
与会者在发言中结合各自的工作实践,畅谈了党和政府对妇女的关心,妇女在改革开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对世界和平作出的贡献。目前,在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一整套保护妇女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在最高立法机构和党政领导部门都有妇女代表参加,女性从业人员已占社会总从业人员的44%。
与会者指出,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天然尺度。妇女就业是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式,也是妇女获得经济独立的基本保障。妇女只有参加社会生产,才能实现对社会的贡献,体现自身社会价值。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妇女就业机会与挑战并存。各级有关部门要把帮助下岗女职工再就业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与会者指出,要解决好妇女的发展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并要落到实处。
与会者的发言,本报将于近日刊登。
这次研讨会得到了天津开发区和北京饭店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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