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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淮四省治污大行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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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12
第10版(卫生·环境·人口)
专栏:

  沿淮四省治污大行动
国务院环委会第二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提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淮河流域所有年产5000吨以下造纸厂的化学制浆设备,要在1996年6月30日前全部关、停。为落实这一要求,流域豫、皖、苏、鲁四省迅速采取行动。
山东省人民政府于1995年11月召开了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李春亭省长到会讲话。会议决定对淮河流域62家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所有年产5000吨以下小制浆造纸厂分两批于1995年下半年和1996年上半年全部关、停。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行拆除。
河南省于1995年10月召开了省政府常务会议,又于11月召开了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第二次现场会会议精神并决定1996年6月底前分三批关闭全省所有年产5000吨以下的化学制浆设备。规定逾期没完成任务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省委书记李长春亲自监察年产5000吨以下小造纸厂的关停工作。主管副省长张洪华同志三次微服私访,事先不打招呼,亲自到关停的小纸厂查看关停情况。
安徽省人民政府已决定设立省环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淮河、巢湖水污染防治。省委、省政府将关停年产5000吨以下的小造纸厂列为全省14项重点工作之一。在控制新污染源方面,淮河、巢湖流域开始实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先经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省委书记卢荣景、省长回良玉亲自赴现场检查小造纸厂的关停情况。
江苏省人民政府由常务副省长季允石同志主持召开了“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扩大)会议”,并于4月12日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淮河流域年产5000吨以下造纸厂化学制浆设备关停工作的通知》。通知下达后,各有关市人民政府都十分重视。(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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