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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维护农民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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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15
第2版(经济)
专栏:短评

  坚决维护农民利益
栾川县纠正白土乡强行拆除供销社设施的错误,这值得肯定。但令人忧虑的是,这类事件并不是个别的。
据洛阳市供销社反映,该市各级供销社仅去年一年就有22万平方米经营设施被拆,其中绝大部分是基层供销社的。河南省供销社提供了这样一个数字:截至目前,河南省供销社系统经营设施被拆近300万平方米,经济损失达6亿元。
建设小城镇,改善乡镇道路,本是好事,但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能随意把负担转嫁给企业和群众,也不许平调、挪用、侵占供销社财产。供销社要服从城镇建设这个大局,但需要强调的是,供销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它的财产是农民的,依法不受侵犯;供销社的设施确需拆迁的,必须给予合理补偿。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一个职责,国家对此也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决不能当作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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