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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闻目睹新闻图片比赛”启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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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15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耳闻目睹新闻图片比赛”启事
“耳闻目睹”新闻图片专栏,是读者来信版开设的以干预社会生活为主要内容的栏目。10年来,这个专栏受到了广大读者的热情关注和支持。为进一步办好“耳闻目睹”新闻图片专栏,使之更好、更及时地反映社情民意,开展舆论监督,从7月15日起,本报群众工作部与江苏维维集团联合举办“‘维维杯’耳闻目睹新闻图片比赛”活动,欢迎广大读者踊跃参加。
参赛要求:
一、纪实性。以干预社会生活为主,讲时效,求真实,凡涉及的人物、事件、时间、地点以及事情发生的经过、发展,图文必须相符。现场抓拍,及时发稿。
二、思想性。通过瞬间留下的动态形象,尽可能提出引人思考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启发性。提倡什么,批评什么,警惕什么,必须态度鲜明。
三、文学性。文字简洁明快,幽默风趣,风格可多样化。
四、社会效果。探讨问题,指出症结,能为解决问题提供帮助。
五、图片清晰。参赛图片最好用黑白胶卷拍摄(彩卷要注意清晰度和对比度),单幅、多幅均可。
评奖办法:
由新闻界、摄影界和社会有关人士组成评委会,从发表的作品中评出特等奖一名,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余发表的作品发给纪念奖。
比赛时间:
1996年7月15日至1996年12月31日(以稿件寄出邮戳为准)。
参赛作品请寄: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群众工作部。信封上请注明“‘维维杯’耳闻目睹新闻图片比赛”。邮政编码:100733
本报群众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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