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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劳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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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15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正确对待劳模
湖北武汉市江夏区陈长明
最近一个时期,新闻媒介宣传了一批英雄模范人物,如李国安、陈金水、吴天祥、徐虎等,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作出特殊贡献,为众人树立了榜样。可是在学习英雄模范的同时,我也听到一种说法,认为牺牲的英雄已成定论,再不会发生什么变化;而活着的模范,不论是年轻的或年老的,还得经受各种考验,谁知道他还会不会发生变化。因而,对劳模持怀疑态度。
几个月前,武汉市举行了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活动,在万余名历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中,选出了20名“老劳模新贡献标兵”。他们当中,既有武汉市第一届劳动模范,也有70年代、80年代、90年代初评出的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这个消息,对“靠不住”论者或许能有一些启示。
大家知道,劳动模范的产生需要有一定的环境。但他们所以成为模范,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为社会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受到人们的尊敬,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应该承认,模范同样是人而不是神。我们对他们必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模范在某一阶段表现不错,起模范作用,我们就向他学习;一旦他不思进取了,甚至走向反面,我们就唾弃他。因为事物是发展的,人是在变化的,即使发生劳模蜕变的事也不足为怪。我们看事物要看主流。就模范而言,我们应该相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能继续保持劳模本色,建立新的业绩,创造新的辉煌。武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启发,当年实施“不找市长找市场”战略,使企业生机勃发,他出了名。他把“出色不退色,出众不离众”作为座右铭,锐意进取,不断创新,使企业成为全国最大的现代化汽车门锁生产基地。这次他当选为“老劳模新贡献标兵”后说:“劳模的人生五线谱上没有休止符。”这样的模范不是更值得敬重和称道吗?
当然,劳动模范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也同样存在一个管理问题。既需要本人的严格自律,又需要组织上的跟踪管理。武汉市开展“老劳模新贡献标兵”评选活动,创造了劳模跟踪管理的新经验。市总工会还打算以后每年举行一次这样的评选活动,形成模范管理制度,这是一个很好的形式。
另一方面,劳动模范也需要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成长环境。模范跟大家一样,也是一个普通劳动者,不要把他们“吹”得太高;他们有自己想干和需要干的事,开会、作报告不要占他们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他们也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总之,要给他们一个正常环境,不要人为地扭曲他们。
是金子,总会发光;一闪即逝的,不是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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