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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挪用”干部建房资金高码乡政府为民办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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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15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表扬

  三次“挪用”干部建房资金
高码乡政府为民办实事
提起挤占挪用资金,人们自然会联想到那些违犯财经纪律一类的歪门邪道。而我市高码乡政府却三次挤占挪用自己干部建房资金为群众办实事,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
近10多年来,高码乡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到1995年底,全乡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超过1700元,而乡政府机关干部住的仍是70年代前建造的旧房,每间不足10平方米。
1994年初,根据乡人大代表的建议,乡政府把新建干部住房作为要办的一件实事确定下来,并很快筹齐了30万元建房资金,选定了房址。这时,投资100余万元的乡中心完小宿舍大楼和投资50万元的乡中学教师住宅楼基建工程的扫尾,却因缺资金拿不下来,于是,建干部住房的这笔资金便被“挤占挪用”到这两项办学工程上去了。
去年5月,乡政府又筹措了建房所需的大部分经费,但此时乡里修建的鲤高公路又出现资金不足问题,乡政府立即将这笔建房资金挪作铺路费。
今年4月,乡党政班子确定年内一定办好新建或扩建高码圩农资市场、修好高阳公路等10件实事,新建干部住房的事却不在其中。原来,在进行资金预算时,这笔资金已经“挪用”到所办实事中去了。
湖南资兴市郭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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