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阅读
  • 0回复

攀钢实施“债权转股权”将九凌冶炼厂欠攀钢的债务转为攀钢对该厂投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16
第2版(经济)
专栏:

  攀钢实施“债权转股权”
将九凌冶炼厂欠攀钢的债务转为攀钢对该厂投资
本报讯在企业界为解决国有企业间的债务、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等问题而上下求索之时,攀钢与上海九凌冶炼厂以“债权转股权”的形式,成功地探索出一条新路。
上海九凌冶炼厂前身为上海第二冶炼厂,1994年7月末,该厂资产负债率超过90%,被上海市列为首批解困试点单位之一,率先实行分立破产。截至1994年6月,上海第二冶炼厂共拖欠攀钢钒渣款1900多万元。分立破产时,对攀钢的债务清偿率几乎为零。攀钢提出“债权转股权”的改革设想。这一设想得到了冶金部、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政府等方面的支持。经反复协商,于去年5月达成协议,攀钢的1900多万元债权转为上海第二冶炼厂分立破产后的新生企业——上海九凌冶炼厂1500万元股权,约占总股本的20%。今年以来,攀钢先后派出高级管理人员,与九凌冶炼厂一起展开有效的经营管理活动。目前,该厂已走出困境,实现了大幅度减亏,由去年全年亏损600多万元,减为今年上半年亏损60多万元。(李其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