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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在全国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贯彻新刑诉法是各级法院紧迫任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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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1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任建新在全国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
贯彻新刑诉法是各级法院紧迫任务
本报北京7月15日讯记者苏宁报道:为全面推进各项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完善,提高人民法院的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全国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工作会议今天在京开幕,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及各专门法院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发表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作了关于改革和完善审判方式的讲话。
任建新说,新的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它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共同构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诉讼体系,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目前,全面改革和完善审判方式的时机已经成熟。改革和完善审判方式,有利于保证严肃执法,有利于提高法官素质,有利于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
当前,认真学习、正确贯彻实施新的刑事诉讼法是各级法院面临的紧迫任务。认真贯彻新的刑事诉讼法,搞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不仅可以保证刑事诉讼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全面落实,而且可以推动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完善,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方式作了新的设定,形成了控、辩、审三方权责分明的合理格局。贯彻新的刑事诉讼法,将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能够更好地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更有力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更准确地严惩犯罪分子,更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关于改革和完善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方式,任建新指出,改革和完善民事、经济审判方式,关键是坚持公开审判,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强化合议庭职责,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举证、质证和辩论都当庭进行,保证裁判公正;完善行政审判方式,主要是强化被告的举证责任,认真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一步健全裁判形式,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任建新最后在谈到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时强调,各级法院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对腐化堕落、贪赃枉法、包庇罪犯、违法乱纪的,要坚决查办,从严惩处;对敢于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要坚决支持,大力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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