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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考核机制深化制度改革益阳十年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八百余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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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16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健全考核机制深化制度改革
益阳十年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八百余人
本报讯湖南省益阳市委严格按照干部能上能下原则,把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作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快益阳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10年来,全市共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882人,其中处级干部67人,科级干部815人。从不胜任现职的类型看,思想品德差的占32.1%,工作能力差的占28.5%,政绩差的占33.2%,身体状况差的占6.2%。
益阳市委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首先在新提拔的干部中试行。1985年7月,原地委作出决定,对全市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采取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定,不合格者,停止任用。一年后,对实行试用期的45名处级干部和169名科级干部进行评定,把3名处级干部降为科级干部,把7名科级干部降为一般干部,在干部群众中引起了较大反响。1986年下半年,原益阳地委根据中央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精神,又将这项改革向前推进一步,全地区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205人。1986年11月,中央组织部《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几个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市委把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与已进行的改革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使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经常化。
区别干部不胜任现职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调整方式。一是辞职。1985年以来共43人,占调整总数的4.8%。包括:干部本人认为存在问题,不适宜继续任职,提出申请辞职的,组织上准许其辞职;组织上责令辞职,对问题比较突出,在干部群众中影响坏,但又难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令其辞职。二是停职。共203人,占总数的23%。对实行委任制和选任制的,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不再作下一届的候选人;列为候选人的,落选后也不再安排。对实行聘任制和试用期制的,期满后,经评定不合格者停止任用。三是改职。共182人,占20.6%。四是降免职。共367人,占41.6%。五是辞退。共2人,占0.2%。
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推行,激发了全市广大干部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在干部中形成了“争当优秀干部,争创一流政绩”的良好风气,促进了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和领导班子的优化组合,增强了战斗力。目前,全市45岁以下中青年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比例由1985年的53%上升到69%;整体功能发挥较差的科(局)级以上领导班子由1985年的15%,下降到7.6%。(易竹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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