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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筹个人分担企业补助烟台职工尝到医疗保险改革甜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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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19
第4版(要闻)
专栏:

  社会统筹个人分担企业补助
烟台职工尝到医疗保险改革甜头
本报讯山东省烟台开发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一名职工脑部骨折住院治疗,社会保险机构从社会统筹的医疗基金中为他支付出5万多元。烟台市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设立个人帐户、企业适当救济相结合,使全市4700多家企业及其57万名职工和8万多名离退休人员尝到了甜头。
烟台是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1994年,他们选择所辖的招远、蓬莱和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区域改革试点,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行。其主要做法包括:建立医疗保险专项基金制,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职工个人医疗帐户金和企业医疗调剂金,企业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用之和的10%提取医疗保险专项基金,医疗保险专项基金的30%用于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当职工身患大病、在定点医院或批准转入的医院就诊治疗时,社会保险机构按95%的比例报销其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职工患其他疾病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开支在2000元以上的部分,社会保险机构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80%,其余20%由所在企业从调剂金中报销50%到80%,余额由个人负担;医疗专项基金的50%与职工本人按工资总额1%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起进入个人医疗帐户,用于支付职工日常患病的医疗费用,节余归己并可以继承,超支部分原则上由个人负担;医疗专项基金的20%用来建立企业内部医疗调剂金,主要用于离休人员超出个人帐户部分的补助、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医疗费个人负担过重的医疗救济。市劳动、卫生等部门共同审查确认320所医院作为职工就医的定点医院,并与这些医院签订了《定点医疗合同书》,强化了医患双方监督制约机制。(贾建舟姜文强张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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