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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供销总社布置棉检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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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20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供销总社布置棉检措施
据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记者林红梅)在1996年度棉花收购工作将要开始之际,全国供销总社布置了做好1996年度棉花检验工作的措施:一是对收购检验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对棉花收购站逐个验收,不合格的,不准开秤收购。购置必备仪器设备,对现有检验仪器进行检修;二是要求各收购站棉检人员持证挂牌上岗。各收购站收购棉花时必须正确执行国家标准,既不准压级压价,也不准抬级抬价;三是要求各地采取自查、互查和联合技术监督部门检查的方式,加强棉花收购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四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棉花中掺有异型纤维和杂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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