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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署通报各地 注意检查粮食保管中的违法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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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3-06
第3版()
专栏:

最高人民检察署通报各地
注意检查粮食保管中的违法现象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二月十九日通报各地人民检察署注意检查粮食保管工作中的重大违法问题;并建议有关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与防止此类违法现象,对已经构成犯罪行为的分子予以检举起诉,从检察工作方面确保国家财富的安全。通报转发了湖北省人民检察署关于该省汉川县黄豆霉烂情况的检查报告。报告说:汉川县盛产黄豆,收购成绩也很大。但由于领导上计划不周,情况掌握不够,缺乏适当的安排,在收购时就未能认真按照质量(干湿)验收,收进后又未将干湿黄豆分开入仓保管。加上各加工厂及有关单位不顾整体利益,未能积极认真协同配合,结果就发生了黄豆霉烂事件。如九区刘隔镇所收黄豆因发热发霉而调运马口镇加工时,五户私商油厂竟拒绝加工,而国营“联群”油厂也袖手旁观,虽经合作社与仓库负责人几度交涉,仍拒不加工。在发现黄豆大量发热发霉时,拟借省立马口中学操场翻晒,但马口中学竟借口体育重要而不答应。
湖北省人民检察署在得到汉川县发生黄豆霉烂的消息后,立即派人前往该县作了重点检查,发现九、十两区共霉烂黄豆二十六万多斤。其中除有七百斤完全烂掉,只好以贱价售与群众做肥料外,其他大部分虽能渗好豆打饼出油,但饼色不好,群众不大愿意订购,合作社也不愿意要。马口镇现存加工饼三百多万斤,油厂塞得没路走,也没有及时外调。据仓库同志谈已不能存至夏历三月。因霉烂了的豆比一般好豆每百斤少出二斤半油,如加上加工费,光这项损失即达三千二百二十三万元。其次,因为收购时水分多,翻晒掉秤,加上个别船户的偷盗,已有四万斤黄豆没有了着落(途中耗费按规定除外)。以每斤黄豆平均值九百六十元计算,即损失三千八百四十万元。此外,因收购了水分较多的黄豆而增加了不应有的翻晒、搬运力资和船只延期费,此项损失约为三千八百零八万四千六百元。以上各项共计损失一亿零八百七十一万四千六百元。
中共汉川县委在黄豆开始发生霉烂时虽已注意,并曾派人检查,又在区委书记会议上对粮食保管作了布置,但因没有很好的坚持贯彻,所以也没有引起下面干部应有的注意。湖北省人民检察署在检查了黄豆霉烂事件后,对县委提出了关于加强粮食保管工作的建议。并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一、各地领导机关应接受汉川县黄豆霉烂事件的教训,把粮食保管工作提到领导的议事日程上来,并积极设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粮食的霉烂,这在目前是一件十分迫切的任务。二、目前在粮食保管工作上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加强领导;解决保管粮食的干部力量问题;组织具有一定能力的干部进行巡视检查和督促,提高保管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并帮助想些办法,出些主意。此外还需要解决一些设备方面的问题。三、马口镇国营“联群”榨油厂经县的同志几次商谈,始终拒绝加工;马口中学拒绝借用操场,甚至县长亲自电商,仍不肯借用,均应由各有关领导机关责令检讨,借以纠正不顾国家整体利益和不爱惜国家财产的错误思想作风。对五家私营油厂的错误亦应由该县工商领导机关给以批评教育。
现在中共汉川县委对这问题已经作了专门研究,成立了粮食保管委员会,制订了粮食保管的必要制度,并号召该县党员、干部重视粮食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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