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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之躯托起神圣的天平——记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谭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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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22
第1版(要闻)
专栏:

  钢铁之躯托起神圣的天平
——记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谭彦
新华社记者汪金福阎平本报记者段心强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坐在轮椅上的谭彦出现在我们面前。
身患重病的他身体已极度虚弱,1.76米的身高,体重只有40公斤。苍白的脸庞十分消瘦,但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流露着执著和坚定。
7年前,医生断言他如果“不全休治疗,最多只能活5年”。7年来,这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却以自己钢铁般的意志与疾病作斗争,顽强地工作、生活着。
医生只允许我们采访10分钟。
10分钟里,被人们称为“老铁”的谭彦用微弱的声音,向我们讲述着他对生命的理解、事业的追求和对生活的无限热爱……
不为人情所动,不受金钱诱惑,不被权力左右,不向恐吓低头。谭彦说:“人民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绝不能在我们手中办一件错案。”
“老铁,人民的兵,执法的一架天平。
老铁,坚强的人,一身正气,铁骨铮铮。
为了社会的安宁,为了司法的公正,
他无私奉献,燃烧着生命。
他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谭彦病后,朝夕相处的同事们把对他的钦佩编成这样一首歌。谭彦秉公执法的事迹也像这首歌一样,在当地被人们广泛地传诵着。在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中,人们看到了一位铁面无私的人民法官。
一次,谭彦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的一位亲戚恰巧是谭彦妻子贾丽娜的同学,关系一直不错。这位老同学找到贾丽娜,希望她在谭彦面前说说情。
贾丽娜知道谭彦一向不徇私情,但老同学的托付又使她抹不开面子。“案子不大,或许这次他能破例。”她想。回家后她把这件事跟丈夫说了。
“不是我不给面子,同学、朋友的情再大,也没有法大,咱不能让肩上的天平倾斜,原谅我……”谭彦坦率地告诉妻子。
“我向老同学好好解释解释。”听了谭彦的一席话,妻子对丈夫多了一份理解。
在开发区法院1994年的廉政记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谭彦,一年拒贿6000余元,拒请吃15次。”
谭彦不是不缺钱。远在吉林山区的老家,姐姐和弟弟都有病,全家生活只靠父亲的工资维持。作为长子,谭彦常要把自己的工资寄回老家,自己的三口小家却要靠岳父接济。然而,用金钱亵渎法律的神圣,谭彦坚决不干。
前年,谭彦审理一起盗窃抢劫案。开庭的前一天,被告人的妻子来到他家,塞给他一沓钱,被谭彦严辞拒绝。被告人的妻子把钱往沙发上一放,转身就走。谭彦起床缓慢,走路艰难,赶到门口已不见人影。第二天,谭彦依法对案件进行审判。庭审结束后,他当即把钱交还罪犯的妻子。罪犯妻子感叹:“都说有钱好办事,没想到金钱买不动法官。”
同许多法官一样,谭彦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有打着各种旗号来拉关系的,也有目无法纪者的恐吓,但谭彦从不屈服。
一次,一位在当地较有影响的原告律师为使谭彦做出有利原告的判决,向谭彦亮出自己的背景:她丈夫是市里某政法机关的领导,某某局的局长也是她的亲戚。她满以为谭彦听了会掂量掂量,没想到谭彦格外镇静:“你有能耐就找他判,在这儿,我就要依法判。如果只讲权不讲法,我早就不当法官了。”
1994年,谭彦审理一起财产纠纷案,被告认为谭彦的判决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在法庭上破口大骂:“老子天不怕,地不怕,还怕你这个小法官。”随后,又指使别人两次打电话威胁谭彦:“你就这么判吧,咱们走着瞧。”谭彦毫无惧色:“我依法办案,你不服可以上诉。”被告震慑于他的凛然正气,服从了判决。
谭彦常说:“人民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绝不能在我们手中办一件错案。”他认为,秉公执法的核心就是认真、准确、公正地办案。了解谭彦的法官、书记员、公诉人、律师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谭彦办案容不得半点马虎,从不放过一个疑点。他的一位同事告诉记者:“在谭彦身边工作,总感到有一种压力,他的认真劲逼着我们不得不务实、求真。”
去年夏天,谭彦承办一起民事侵权案。庭审中,被告突然对其中一个证据提出异议。这个证据可能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直接影响,但核实却要到千里之外的深圳。为了不办错案,谭彦提出前往深圳调查。这时的谭彦病情相当严重,咳嗽不止,呼吸困难。院领导担心他的身体,建议由别人替他去。谭彦说:“别人不了解案情,我经手的案子,要亲手把它搞清楚。”
在飞机上,谭彦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剧烈咳嗽使他面无血色。几位同事都为他捏了一把汗:“可千万别出事。”谭彦看出同事的担心,强忍住咳嗽,报以宽慰的微笑。
到了深圳,他坚持住进一家低档饭店。同事见他被热浪憋得喘不过气来,要给他开个高间,他谢绝了。经过详细询问多名证人,案子的事实细节调查清了。当谭彦带着疲倦回到大连的时候,他的心里是充实的,因为又一起案件将得到公正的审判。
在大连开发区法院的年度总结中,有一行字为谭彦“不办错案”作了注解:1993年至1994年,谭彦结案105起,无一起发回改判。
在谭彦看来,法官是人们寻求社会正义的依托,如果法官不能秉公执法,必将失信于民。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他恪尽职守,秉公办案,为金色的天平增添了光彩。
法律无情,法官有情。谭彦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
本来,对一个办刑事案件的法官来说,案子审结了,他的职责也就尽到了。然而谭彦却把人民法官的职责延伸到法庭以外,他在自己庭里建立了对缓刑罪犯的回访制度,定期把有关的法律书籍给他们看,教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真正弃恶从善,重新做人。
一个缓刑罪犯见谭彦又一次来到他家,激动得泣不成声:“谭庭长,我与您非亲非故,您却对我比亲兄弟还亲,我再不好好改造,还是人吗?”还有一个罪犯,听说谭彦病重,拿出了治疗结核病的独家偏方。
病榻上的谭彦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法官不应只在法庭上惩罚罪犯,还应把执法工作当成普法的课堂,使广大群众受到法制教育。
1994年4月,一位60多岁的老大娘来到开发区法院,状告儿子虐待自己。谭彦受理后,立即赶到老太太住的偏远渔村。调查中,谭彦了解到,被告人的确经常打骂老人,是村里有名的“刺儿头”。谭彦随即将被告人传到法庭,对他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没想到被告人回村后,不思悔改,继续虐待老人。谭彦非常气愤,经请示准备依法将被告人拘留起来,然后在村里公开审判。可这时,老太太心疼起儿子来,找到谭彦要求撤回起诉。
按说,这个案子到此可以了结。但谭彦认为:在农村,不少人法律意识淡薄,虐待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必须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于是,他提出将原来的公判大会改为法制教育大会。在全村人面前,谭彦以这个村民虐待老人的典型案例,给广大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会上,不孝之子向母亲叩头认错,当众写下赡养老人的保证书。这件事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影响。至今,村里再没发生打骂老人的事情。
在开发区法院,谭彦办案调解成功的比例全院最高。一些难以处理的案子,他总是苦口婆心地去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用自己的情去打动别人的心。
一次,谭彦办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一位民工与包工头发生纠纷,包工头纠集一帮人殴打民工,民工夺过棍棒,将包工头打成重伤致残。包工头的妻子起诉,向被告人索赔80万元。
为弄清情况,谭彦拖着病体来到90公里以外的被告人家。这是一个连温饱都没有解决的家庭。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还欠着别人几千元债。谭彦又来到原告家,家里虽然殷实富裕,可原先威风强悍的汉子如今瘫痪在床上。
这样的案子,依法判处并不太难,但谭彦考虑更多的是执法的社会效果。
那些日子,谭彦只要一闭上眼,脑子里就交织着两幅图景:“谭庭长,我们这一家人可就全靠您了。”———这是被告人父亲的哀求;“谭法官,人被打成这样,您可要给我作主。”——这是原告妻子的哭诉。
谭彦没有轻率结案。他带病艰难地往返于两家之间耐心调解。凭着一片赤诚,谭彦终于感动了双方。原告的妻子看到谭彦病得连气都喘不上来,忍不住掉下眼泪:“谭法官,你是个好法官,我体谅你的一片苦心,既然已查清事情由我丈夫引起,我提出的赔偿费太高了。”被告人的父亲更是感动得老泪纵横:“谭庭长,你病成这样,还如此关心我们,案子不管怎么判我都服。”
一场看似不可调和的官司,在谭彦的真情感化下,找到了调和的可能。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一次性向原告赔偿一万元。判决后,原告没有上诉,被告人的父亲给谭彦送来一面锦旗。
法律无情,法官有情。谭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裁判着每一个案子。谁能说得清,这一个个裁判后面凝聚着谭彦多少心血!
开发区法院院长张晓明说:“一个称职的法官,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做到公正执法就可以了;但是,一个出色的法官,还必须靠自己的人格力量,用真情去感化别人,使更多的人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国家法律,让被破坏的社会秩序恢复正常。谭彦作为一个人民法官,达到了这样的境界。”
热爱生命,热爱生活,更热爱工作。在自知不久于人世之际,谭彦对领导说:“我干一天就少一天了,你就让我工作吧……”
“妈妈,明天,许多小朋友都要跟爸爸妈妈上动物园,你也领我去吧。”今年“六一”儿童节前的那天晚上,谭彦7岁的儿子央求着母亲。
“好孩子,妈妈明天要给爸爸打吊瓶。”
躺在床上的谭彦听到母子俩的对话,艰难地坐起身子说:“孩子,明天爸爸带你去。”
听了丈夫的话,妻子贾丽娜心里咯噔一下:孩子7岁了,还从没有跟父母上过公园,丈夫病魔缠身,除了拚命工作,回到家里就是打针吃药,从来顾不上带孩子上公园。这次,他的病情又加重了,反而要带孩子上公园,是不是有什么预感?想到这里,她的眼泪夺眶而出……
第二天一早,孩子高高兴兴地跟父母出了门。贾丽娜为丈夫换上最好的衣服,并找出了相机。她知道,这是第一次,恐怕也是最后一次了。她要把这美好的一天永远留住。
1988年底,谭彦还是一名书记员,一个人要为5名法官当助手,承担着超负荷的工作量。由于过度劳累,他感冒发高烧持续20余天。但他仍然一边咬牙坚持工作,一边照顾临产的妻子。就在妻子分娩当天,谭彦再也支撑不住了,一头栽倒在床上。
同事们把他送到医院,经诊断:肺结核由于长时间高烧得不到治疗,恶化为“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这是肺结核病中最严重的一种。从X光片上,肉眼就能看到两片肺叶上有四五个空洞,其中最大的如同鸭蛋大小。医生要他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只能活5年”。
残酷的消息一下子让谭彦惊呆了:29年的人生经历,像电影一样,一幕幕从脑海中掠过。他想到家中年迈的双亲、身边年轻的妻子、襁褓中的儿子,想到儿时的伙伴、大学的同窗、单位的同事……而想的最多的,是他深深热爱的事业。人生的追求才刚刚开始,理想的翅膀怎能突然折断?连续几天的辗转反侧,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慢慢占据了他的心:人迟早是要死的,生命的长短用时间来计算,生命的价值却用贡献来计算。即使像流星闪过,也要放射出绚丽的光彩。
谭彦这次在医院住了不到一个月,高烧一退就回法院上了班。医生留他,留不住;同事们劝他,他听不进去。妻子哭着说:“不是不让你上班,是让你先养好了病,有了好的身体再工作。我不图名,不图利,只图你有个好身体。有你在,我有丈夫,孩子有爸爸,我们才有个完整的家,否则……”妻子说不下去了。
“丽娜,你快别这么说。不少结核病人长期住在医院也就那么回事。我这么年轻,在医院里憋得慌,还不如上班干点事情充实。”谭彦安慰着妻子。
开发区法院的考勤表上有这样的记载:1993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扣除节假日,总共为560个出勤日,谭彦因病请假48天,实出勤竟多达512天。而这段时间恰恰是谭彦病情严重的日子,医生嘱其“全休治疗”。
1994年夏天,他又一次发高烧。当时,有3个刑事案需要审理。领导和同事们劝他往后推一推。他还是那句话:“案子急,不能等,我吃点药就行。”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虚弱的谭彦端坐在法庭上,有条不紊地审理着案件。中午,同事们都吃饭去了,他只想躺下。但又怕一躺下就起不来了,误了下午的开庭,硬是不敢睡上一会儿。下午,又一起案件开庭,谭彦除了身上疼,还一直想咳嗽,为不影响法庭气氛,他不断喝水把咳嗽压住。
一回到家,谭彦便瘫倒在床上。同事们把他送往医院的时候,他已处于半昏迷状态了,嘴里却还在嘟囔:“我手里还有那么多案子,我不去医院。一去医院,他们就不让我出来了。”到了医院,一量体温,高烧39.5度。那天是两个新来的医生值班,她们看了他的X光心肺透视片,惊异地问:“这是谁的片子?这人还活着吗?”同事告诉她们:“他不但活着,还一直在上班,今天就开了6小时的庭。”
就在谭彦这次住院不久,一向身体硬朗的父亲在吉林老家突然病逝。这时,谭彦病情加重,高烧不退,还咯血。为不影响治疗,妻子和同事们决定暂不告诉他真相。谭彦是个孝子,一出院就给老家打电话。母亲和叔叔知道他的病情,每次接电话都说,他父亲去深圳出差了。就在父亲百日祭辰那一天,谭彦又给叔叔打电话,叔叔去父亲的坟上了,谭彦终于从叔叔的同事那里知道了真相。这个消息使他一下子惊呆了。撂下电话,一向不在众人面前流泪的谭彦趴到办公桌上哽咽起来……
过了许久,谭彦突然站起来,擦干眼泪,穿上制服,摇摇晃晃地向法庭走去。到了法庭门口,他停下来,整了整衣帽,深深地吸了口气。原来,下午有一个案子正等着他开庭。望着他的背影,同事们的眼睛湿润了……
一坐到审判席上,谭彦仿佛换了一个人。庭上,他以一个法官的威严和严密的逻辑审理着案件;庭下,他的同事们却在悄悄地抹泪……
质朴的生活陶冶情操,艰苦的环境磨练意志,良好的教育塑造人格。谭彦说:“人不能愧对生命,干一行就要干出名堂。”
谭彦1960年出生在吉林省集安县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
1981年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从那时起,当一名人民的好法官,成了他最大的理想。
1985年7月,谭彦大学毕业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组织上派他与其他几名同志一道筹备组建开发区法院。当时,开发区还是个荒凉、偏僻的小渔村,荒草遍地,道路泥泞,距市中心30公里。没有宿舍,谭彦就住进四面透风的工棚里。白天,谭彦骑着自行车深入工地、渔民家中调查;晚上,由于电力不足,他常点着油灯看书、写材料。冬天,呼啸的北风吹来,工棚如同冰窖。与他一起到开发区的人,有的调走了,有的回到了市里,谭彦却留了下来。
谭彦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在一次执行公务中,因车祸受伤,领导和同事们立即把他送往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之后,单位又让他回吉林老家休息。当年冬天,两位院领导冒着大雪千里迢迢赶去探望他。1989年谭彦重病以后,院里更是千方百计为谭彦治疗,凡是能想到的办法都用上了。谭彦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一次在重病之中,同事们劝他休息,他说:“我的生命是党给的,活着就要为党工作,死也要死在岗位上。”当时在场的夏宪平日前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说:“这句话如果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可能会让人感到不可信,谭彦说得却那么真诚,我们知道,这确实是他的真情流露,让人听了直想哭。”
1990年3月16日,谭彦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在入党志愿中郑重地写道:“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依法办事,刚直不阿,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
几年来,谭彦先后获得多种荣誉:大连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大连市杰出法官、大连市特等劳模、辽宁省共产党员标兵。面对这些荣誉,谭彦说:“这是组织上对我的鼓励和鞭策,等我的身体好转了,我将加倍努力工作。”
在接受我们采访的短短几分钟里,谭彦用微弱的声音,断断续续、却一字不差地说出了他最喜欢的一句名言:“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至于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至于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
这就是一个年仅36岁的共和国法官的座右铭。
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燃烧着自己的生命。谭彦用钢铁般的意志和信念,托起了神圣的法律天平,实践着自己的人生誓言。
(附图片)
谭彦对工作高度负责,多年来,经他审判的案件无一被发回改判。图为谭彦正在处理案卷。新华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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