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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公布四起涉枪犯罪案判决结果钟朝让等七犯被判处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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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23
第4版(要闻)
专栏:

  高法公布四起涉枪犯罪案判决结果
钟朝让等七犯被判处死刑
本报北京7月22日讯记者苏宁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此间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4起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的涉枪犯罪案件的审判情况和判决结果。钟朝让等7名罪犯已于今天上午分别被执行枪决。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介绍,20岁的广东英德市农民钟朝让于1995年6月10日晚盗窃“五四”式手枪3支,子弹14发。同年7月16日,钟伙同28岁的广东电白县农民梁广伙、30岁的广东陆丰县农民林良再次盗窃“五四”式手枪7支、驳壳枪5支、左轮手枪1支。同年6月18日凌晨,钟、梁、林伙同他人持枪抢劫人民币8万元、港币2万元、台币1万元及照相机、手表等物品。今年6月11日,广东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钟朝让、梁广伙、林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4岁的祖贵均和28岁的向书成均系云南永善县农民。去年2月至4月间,祖、向二人先后盗窃、抢夺手枪两支,子弹10余发,并抢劫、盗窃作案多起。今年5月21日,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祖贵均、向书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6岁的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农民韩忠明于1993年底至1994年初,伙同他人在青海可可西里禁猎区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藏羚羊800余只。被有关部门抓获后,在被押解途中,韩等乘修车之机,组织他人捆绑押解人员,抢走手枪1支、冲锋枪两支及被收缴的小口径步枪、子弹,并将追来的一位县委副书记开枪打伤致死。今年3月10日,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韩忠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2岁的四川茂县农民王志于去年2月至4月间,两次潜入某部队军械库,盗窃步枪、冲锋枪共4支,子弹4500余发。今年4月18日,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王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述7名罪犯均被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
刘家琛最后指出,我国历来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的方针。但是近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枪支的制造、销售、管理等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涉枪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今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枪支管理法。枪支管理法的颁布,使我国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也为严厉打击涉枪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历来对涉枪犯罪案件坚决予以从严惩处。以后仍将继续对涉枪犯罪执行“严打”方针,不断强化打击力度,决不让枪弹成为犯罪分子为非作歹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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