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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公安局实行“三长负责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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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短波

  营口公安局实行“三长负责制”
本报讯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自1993年实行警长、探长、巡长“三长负责制”以来,取得显著成果。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破案率比三年前提高20%,人均破案数比前三年增加近两倍,涌现了一批肯于负责、业务精通的优秀“三长”。(徐秉祥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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