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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工会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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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24
第11版(职工天地)
专栏:

全国总工会负责人指出
  劳动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本报讯《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关系的调整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但在具体实施中也遇到不少阻力。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丁华日前指出,《劳动法》贯彻实施中有六大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张丁华说,尽管劳动部、全总等部门广泛开展了《劳动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但至今不少地方和企业领导干部对贯彻实施《劳动法》还存在模糊认识,这是影响《劳动法》贯彻实施的第一大问题;第二,有的工会干部的素质还不适应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要求;第三,不少困难企业难以落实《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标准,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金,职工医药费不能报销,职工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第四,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劳动条件恶劣,安全生产无保障,强迫职工加班加点,强制收取抵押金、风险金和克扣职工工资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严重存在;第五,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和失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还难以缓解;第六,劳动监督检查工作滞后,大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
张丁华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贯彻实施《劳动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加快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步伐,进一步加强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同时要特别关注企业富余职工的安置问题。(韩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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