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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伊朗利比亚殃及外国众商家美众院通过进一步制裁的法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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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25
第6版(国际)
专栏:

  针对伊朗利比亚殃及外国众商家
美众院通过进一步制裁的法案
新华社华盛顿7月23日电(记者符泉生)美国众议院不顾其欧洲盟国的反对,23日一致通过一项法案,明确规定要惩罚那些向伊朗和利比亚油气部门大量投资的外国公司。
这是一个同制裁古巴的“赫尔姆斯—伯顿法”相类似的法案,目的是不让外国公司前往伊朗和利比亚投资。法案此前已在参议院获得通过,现有待克林顿总统的批准而成为法律。欧洲一些国家早已申明,一旦这一法案成为法律,它们将要采取报复行动。这一法案规定,凡是向伊朗和利比亚每年投资超过4000万美元的外国公司都将受到美国的惩罚。法案共提出了6项惩罚措施,其中包括失去同美国政府进行任何商业来往的机会,不得向美国出口物品,得不到需要美国出口许可证或出口资助的商品以及不能向美国金融机构申请大笔贷款或从事美国证券的大宗交易等。法案还要求克林顿至少从上述惩罚措施中选出两项来惩罚外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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