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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放行走私货物党纪国法不容惠东县涉案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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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28
第2版(要闻)
专栏:

  罚款放行走私货物党纪国法不容
惠东县涉案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新华社广州7月25日电(记者赵维)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市政府今天在惠东县召开反走私处理大会。罚款放行走私货物和暴力抗拒缉私、走私等大案要案的有关责任人和有关涉案人员,受到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的处理,惠东县委书记李锡鹏、县长李彬南均被撤销职务。
经中央、省、市三级联合工作组3个多月调查查明,惠东县自1994年12月28日至1995年11月20日,对走私货物罚款放行共16691车,罚款4595.7万元,货值估算4.4亿元,走私分子累计逃避关税约2.8亿元,使国家蒙受了巨大损失。
惠东对走私货物的罚款放行,首先是县公安局、打私办自行上路、自定标准实行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人虽然一直强调一律没收国家限制进口的走私商品,但实际上没有落实;尤其错误的是他们违反海关法有关法规,擅自作出决定将水果、冻品等列为“三类商品”,实行罚款放行,致使走私势头愈演愈烈,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为此,中共广东省委、惠州市委决定,对“罚款放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惠东县委书记李锡鹏、县长李彬南,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佛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上述人员移交司法机关继续审查。同时,对擅自上路设卡、自定标准对走私货物罚款放行并有其他严重违法犯罪嫌疑的县公安局长张志成、副局长方寿权,触犯有关法律构成法人犯罪嫌疑的县财办副主任兼县拍卖行总经理林丁友、县工商局长阮耀南,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决定立案侦查并对上述人员依法逮捕;将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副县长白叶斯、县打私办主任马焕新交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依法实行监视居住。此外,公安机关还对暴力抗拒缉私案件涉案12人收容审查,5人送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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