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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的“三把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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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2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安局长的“三把火”
王国明夏吉春
申喜庆1995年初任河南省卫辉市公安局长时,脸上未露出丝毫的轻松惬意,因为当时该市的公安队伍状况和社会治安情况实在难以让人高兴起来。1992年以来,卫辉市公安局有11名民警被起诉,10名民警被辞退,8名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面对着现实,忍受着痛苦,受命于危难之际的申喜庆点燃了他上任后的“三把火”。如果说“禁酒令”这第一把火结束了过去一些民警“吃人家嘴短”的恶习,算不上什么“三昧真火”的话,那他专为“正警风、树形象、建一流队伍”点起的第二把火——“治警先治长,严下先严上”,则当真把一些人烤得喘不过气来,先后有30多名股、所、队长甚至副局长因被专门设立的警容风纪纠察队抓住受到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紧接着,由申喜庆提议,经局党委多次研究讨论通过,卫辉市公安局建立了形式严肃、制度齐全的规范化禁闭室,在全省公安机关第一个实行了对违纪民警关禁闭制度,这第三把火令不少人连连咋舌。辛庄派出所借聘民警尚元月、梁三根与群众发生争执,大打出手,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局党委决定对尚、梁二人关禁闭5天,期满后除名。一位派出所长饮酒过量,酒后肆意闹事出丑,局党委当天便研究决定,免去所长职务,关禁闭7天。
宝剑锋从磨砺出。申喜庆的“三把火”烧掉了恶习、烧出了威风、烧出了警力。一年来,卫辉市的刑事、治安案件分别比上年减少了35%和30%,重特大案件破案率明显提高,过去多年的积案也纷纷告破。从前人们见了公安人员躲着走,现在群众经常到电视台点歌赞颂公安民警。1995年,卫辉市公安局跻身河南省先进公安局行列,申喜庆也于今年2月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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