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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广告用语很有必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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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29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规范广告用语很有必要
四川攀枝花市欧阳长明
前段时间,长春市在一项被称为“大洗脸”的治脏治乱活动中,清理有错别字或内容不健康的店牌、匾额和广告牌,更新了主要街道上有掉字、错字,以及内容不健康、不规范的广告和牌匾。
上海、广州、长沙等地也对企业名称、商标使用和广告发布等方面使用洋名怪名、用语不健康、用字不规范等不良文化现象进行了清理。
针对电视广告中的问题,前不久,中央电视台播发有关部门的通知,严禁企业在电视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凡涉及到“名牌”、“金奖”、“独家”、“第一”等文字和声音,均须提交国家级鉴定书;对有损妇女儿童形象和身心健康,以及离奇、俗气、格调低下的语言和画面,坚决予以禁止;对有关宣传高消费的内容,诸如“超时代的追求”等字句,也作了明确的限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厂家和商家开始注重自己的产品宣传和企业的形象设计,这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有些厂家、商家在“推销自己”的时候却误入歧途,如在广告中滥用誉词、怪词,篡改成语;随意设置广告牌、标牌;厂店名称求大求洋乃至格调低下;商品名称洋怪结合,让人弄不懂,污染了社会环境。
商品广告、企业名称和招牌的内容设计水平如何,不仅代表企业的形象,也体现一个国家和城市的发展水平、社会面貌和文明程度。广告标牌真实与否、文明与否、通俗与否、规范与否,不但影响人们购物,而且对老少妇孺的思想意识、行为习惯也产生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此加以规范,很有必要。因为有了“规矩”,才能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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