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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湖南破获反革命特务组织“青锋社” 四十余名匪犯全部落网,并已分别判处死刑和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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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3-09
第3版()
专栏:

广东、湖南破获反革命特务组织“青锋社”
四十余名匪犯全部落网,并已分别判处死刑和徒刑
广东、湖南两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以及粤北行署公安局、湘南行署公安处和衡阳、郴县、宜章等市、县公安局根据人民群众的检举,经过严密的侦察,最近共同破获了一个美蒋匪帮潜伏的特务组织“青锋社”,反革命分子罗定安、万春和、周经球、张一志、曾宜生、李长庚、唐乾、廖楚生等四十余名全部落网。同时查获了该特务组织赖以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的一批伪造证件、密写情报药剂及其他重要罪证。经过反复审讯查对,首要反革命分子罗定安及其他各犯在人证、物证前面无可抵赖,都供认了他们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的罪行。广东省、湖南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分别将该案向广东省、湖南省、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广东省、湖南省、广州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判处反革命罪犯罗定安、万春和、周经球、张一志、李长庚、唐乾、廖楚生、唐绍沛、涂志勋、李文立、朱明、伍光章、刘东阁等十三名罪犯死刑,分别在各该罪犯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广州、韶关、长沙、株州、衡阳、郴县等地立即执行。其他各犯分别判处各种徒刑。
“青锋社”是一个潜伏特务与漏网反革命分子相勾结的反革命特务组织,直接受蒋匪驻香港的特务机关“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二组”的领导,并直接受该特务机关派驻香港的特务分子蒋匪国中的指挥。该案主犯罗定安,原系蒋匪军团长,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底在广西省百色县被我人民解放军俘获,经我教育后遣散回家。但该犯野心不死,于一九五○年五月潜逃香港、九龙,参加了美蒋特务组织,接受设在香港的美蒋匪帮毛森系特务机关的派遣,于同年十一月潜入湖南省的湘南地区,进行隐蔽的反革命活动。他网罗了一批漏网的反革命分子,成立了反革命武装特务组织,阴谋策划反革命的武装叛乱,伺机刺杀我党政负责干部和积极分子,并爆破铁路桥梁,烧毁仓库物资。
一九五一年五月,在我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后,罗犯等以做散工、作草席、卖旱烟和药材等为掩护,并伪造我人民政府的关防、印信、通行证等来往于交通要道、建筑工地,刺探我军事、政治、民情等情报,然后用密写药剂书写后寄往香港的美蒋特务机关。一九五三年四月,香港的美蒋特务机关派遣特务分子李世英潜回广州,指示罗犯组织“湘南情报组”,以“青锋社”的名义发展组织,以便收集我军事、经济等情报,并委派罗犯担任该情报组组长。
罗犯等进行特务活动的主要方式,是想尽一切办法打入我要害部门和工矿企业单位,伺机发展组织。为此,罗犯等曾伪装为失业工人,打入我粤北矿山及韶关市黎铺头电务段等厂矿和基本建设工地。而粤北矿山由于我领导管理松懈,曾混入不少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期间由湖南省逃亡来的反革命分子和地主恶霸,因而罗犯企图以曲江一六矿山为其特务活动“基地”,在该矿山积极地发展了特务组织,大肆活动。计先后发展了潜藏在该矿山的土匪头子廖楚生,蒋匪少将军官万春和、中校军官张一志、李长庚、周经球等漏网反革命分子,在韶关市发展了伪营长张振邦、伪区长朱明及张尚初、胡临琏等逃亡反革命分子;并由罗犯委派他们分别担任广州、韶关、郴县、衡阳、耒阳、长沙、岳阳等地特务组织的负责人,企图以这些粤汉铁路沿线的重要城市为其进行特务活动的据点。罗犯还指派特务分子周衡等在广州开设理发店,作为进行特务活动的联络地点,以便经常与香港美蒋特务机关取得联系。罗犯还派特务分子杨素芬、黄丽娟、陈祖英等以失业工人身份,利用我某些机关人员思想的麻痹,分别打入了我机关内部,充当保姆和勤杂人员,企图长期潜伏在我军政要害部门,进行破坏活动。
但是,不管敌人是如何的阴险狡猾,我人民公安机关在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下,终于将这批特务匪徒全部擒获,粉碎了敌人的罪恶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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