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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率表》8月1日起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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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31
第2版(经济)
专栏:

  新《税率表》8月1日起实施
本报北京7月30日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简称《税率表》)自8月1日起实施。
据悉,调整后的进口物品税率普遍降低,其中纺织品、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的税率从50%降至30%;摄像机税率从100%降至80%;烟、酒从200%降至100%。
1994年7月1日实施的《税率表》、《税则归类表》及同年11月1日实施的《完税价格表》自新表实施之时废止。(王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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