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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缅怀乌兰夫同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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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23
第11版(文件·报告·回忆录)
专栏:

  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
——缅怀乌兰夫同志
刘明祖乌力吉
作为一位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的优秀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乌兰夫同志在全国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声望。内蒙古各族人民更是对他充满崇敬和亲切之情,深切怀念这位功勋卓著的革命前辈。
1906年,乌兰夫同志出生在内蒙古西部的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一个蒙古族农民家庭。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的童年,是在“民族危机,家庭破产”的境况中度过的,心情上总有一种压抑感。正是这种忧患意识,促成了他较早地走上了革命道路。
1919年9月,乌兰夫同志考入归绥土默特高等小学校(一所专收蒙古族子弟的学校)。这里刚刚受过“五四”运动的洗礼,北京出版的进步书刊如《新青年》、《每周评论》等,经常在学生中传阅。乌兰夫同志正是从这些进步书刊中受到了革命的启蒙教育,积极投入了各种形式的反帝爱国斗争。
1923年乌兰夫同志进入北平蒙藏学校。在这里,他见到了李大钊、邓中夏、赵世炎等中共领导人,并从他们那里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他深深地感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是拯救蒙古族同胞出水火的政党。这一年的冬季,乌兰夫同志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又由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这一年的10月,被送往苏联学习。
由于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1929年,乌兰夫同志请调回国,组成了西蒙工委,在十分残酷的白色恐怖下从事地下工作。
全面抗战爆发以后,乌兰夫同志的精力转移到军事方面。其实,就在他回国不久,即已着手这方面的工作,如在老一团、同盟军41军,都曾派人或亲自去从事政治教育和秘密发展党员的工作,即使在德王的部队中,也派有自己的人。有名的百灵庙暴动,就是在乌兰夫的同意下,并取得傅作义的支持,由云继先和朱实夫带头搞起来的。这支部队成了乌兰夫在抗战时期掌握的主要力量。由蒙旗保安总队,逐步扩编为中国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三师。乌兰夫同志按八路军的模式在该师建立了完整的政治工作体系,使这支部队成为绥远抗战中的重要力量。后来,迫于形势,中央决定将乌兰夫调回延安,从事民族工作,特别是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在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上,乌兰夫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
1945年8月15日,朱德总司令签署命令,委任乌兰夫同志为绥远省主席兼归绥市市长。后因归绥被傅作义占领而没有到任。但他仍率大批干部北渡黄河,回到内蒙古地区开展工作,任绥蒙政府主席。同年10月,根据中央指示,赴张家口,开展内蒙古自治运动。经过一年多艰苦而卓有成效的工作,终于赢得了历史性的胜利。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后,乌兰夫同志担任了自治区党、政、军各项要职,领导内蒙古工作长达20年。乌兰夫同志还长期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对党和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乌兰夫同志的一生中,出于革命的需要,做过党、政、军、群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工作,贡献是多方面的。他所从事过的工作,有的带有阶段性,有的带有时间性。但有一个方面的工作,他却为之奋斗终生,无论是在中央或是在地方的领导岗位上,都成为他生命和事业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这就是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民族问题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不是独立存在和一成不变的,而只是改造现存制度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不能孤立地得到解决,只有随着社会总问题的解决而得到解决。乌兰夫同志是一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在他只有17岁的时候就认识到:“要改变蒙古民族命运,就得跟着共产党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民族问题作为中国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把蒙古民族争取解放的斗争作为全国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的一部分,蒙古民族才能获得解放。他说:“蒙古民族的命运与中国各民族的命运是不可分离的,离开中国革命的总方向,离开中国共同解放的道路,蒙古民族的解放是不可能的。”
要不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在祖国大家庭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还是把内蒙古从祖国分裂出去,在日本投降以后曾经是我们同少数伪满官吏、封建上层和形形色色的分离主义倾向斗争的焦点。他们说“共产党不适合于内蒙古”,内蒙古要由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来领导,或者鼓吹“内蒙古独立”,或者鼓吹“内外蒙合并”,妄图把内蒙古从祖国大家庭中分离出去。这是一个关系到内蒙古人民前途命运的大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乌兰夫同志旗帜鲜明地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他明确地指出:“内蒙古地区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蒙古民族是组成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内蒙古革命是中国革命的一部分”;“内蒙古各族人民需要共产党”,这不是什么理论问题,而是不容抹杀的历史和现实,“中国大革命以来,共产党的组织不但在内蒙古存在,而且是不断发展的。共产党领导了内蒙古革命运动,并且获得了‘八一五’以后的重大胜利”;一切摆脱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言论,“不是空话,就是欺骗!”“一切分裂革命力量与人民团结力量的思想和活动,都是错误的,帮助敌人的,必须与之坚决斗争”。
众所周知,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以汉族为主的大杂居和以少数民族为主的小聚居的居住状况,各民族之间早已形成了互相交往,互相帮助,互相依存,同呼吸,共命运,谁也离不开谁的亲密关系。这是我们考虑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前提。周恩来同志说:“历史发展给了我们民族合作的条件,革命运动的发展也给了我们合作的基础。因此,解放后我们采取的是适合我国情况的有利于民族合作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乌兰夫同志是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先驱者,对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从理论到实践,他都作出了卓越贡献。
早在延安时期,乌兰夫同志针对当时一些蒙古族青年的模糊认识,就明确指出,只有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才能彻底解决内蒙古的民族问题。各少数民族的当家作主,必须在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实行。实现各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和各民族一律平等,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把钥匙。乌兰夫同志的这些言论和主张,对当时在延安的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蒙古族干部,无异于暮鼓晨钟,起了非常积极的影响,同时也刹住了某些人的妄论。
1945年9月,日寇刚刚投降,伪蒙疆政府法院院长补英达赖,便纠集一些王公贵族、民族上层和蒙古族青年知识分子,在苏尼特右旗成立了一个“内蒙古共和国临时政府”,并派出外交使团,去寻求外援。此事引起中共中央的严重关注,指派乌兰夫同志去处理。10月间,乌兰夫同志只带了少数随员,轻装简从,来到了这个“临时政府”的所在地,在十分困难而危险的条件下展开了工作。他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做争取青年的工作,分化瓦解敌对营垒的势力,很快便收到了明显效果,成功地解决了这一事件。1974年周恩来在谈到这件往事时称赞道:“一个人解决了一个共和国,是真正的单刀赴会。”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内蒙古东部地区一些伪满官吏、封建上层和具有分离倾向的人也在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公开搞“内外蒙合并”。
中共中央电示:“在目前我们控制热察、发展东北、取得华北优势的方针下,内蒙古在战略上具有极重要的地位。适当的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不仅关系内蒙古民族本身的解放,而且能够建立我党我军巩固的后方”。
乌兰夫同志根据中央的指示,经过认真筹备,于1945年11月25日,在张家口召开了内蒙古盟旗代表会议,正式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这是一个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也是一个半群众团体半政府性质的组织,它的任务是统一领导内蒙古自治运动。同年11月,开始同东蒙代表接触,12月派出工作团去东蒙开展工作。1946年4月3日,由自治运动联合会与东蒙自治政府各派7名代表参加的研究东西蒙自治运动统一的会议在承德召开了,这就是内蒙古历史上有名的“四三”会议。工作是艰苦的,斗争是激烈的。经过乌兰夫同志多方努力,终于统一了思想,达成共识:内蒙古地区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是内蒙古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道路上的关键一步。
1947年4月3日,在纪念“四三”会议一周年的同时,乌兰夫主持召开了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这个有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广泛参加的具有历史意义的盛会上,经过激烈的斗争,从政治、思想、组织上为迎接一个崭新的内蒙古自治政府诞生做好了充分准备。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正式宣告成立,乌兰夫同志当选为自治政府主席。这是历史的胜利,人民的胜利,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胜利。
从自治区成立到现在,将近50年了。近半个世纪的实践证明:在乌兰夫同志的带领下,内蒙古人民所选择的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是正确的;乌兰夫同志在领导内蒙古工作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是符合内蒙古实际从而是行之有效的,他的创造性工作,为自治区的繁荣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各族人民的努力,昔日那个贫穷落后的内蒙古已成为历史的过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初步繁荣昌盛的内蒙古自治区。
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度里,巩固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历史发展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也是不断巩固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过程。
为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神圣事业,乌兰夫同志奋斗终生,倾注了全部心血。他谆谆教导我们:“巩固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这个主题在内蒙古任何时候都不能变。”
乌兰夫同志是一位少数民族出身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同时也是一位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和爱国主义者。他深深懂得“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这个朴素的真理。他把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观察和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前提,反对任何形式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民族主义还是地方民族主义。他经常告诫少数汉族干部要注意克服民族优越感,告诫在内蒙古工作的汉族干部要注重内蒙古的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注意克服不尊重蒙古族的自治权利等大民族主义倾向;他严厉批判蒙古族中少数人搞民族分裂主义和民族孤立主义,指出这是违背蒙古民族的根本利益的,只能把蒙古民族拉向痛苦的深渊。乌兰夫同志认为,国内各民族是能合不能分的,合则共获其利,分则同受其害。
乌兰夫同志说:“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这不仅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是各民族获得发展与繁荣的基本保证,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因此“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珠一样,爱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强调大家要在共产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原则下团结起来。特别是共产党员,“不能因民族的不同在党内有什么特殊待遇,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任何党员不能出于本民族的立场向党提出问题,如果那样就脱离了党的立场,那就把党员降低到一个民族主义者水平了”。如果有人“企图把自己的民族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或者反对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与汉族人民实行团结合作,就不仅破坏了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而且首先是违背了本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巩固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要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乌兰夫同志要求我们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打好这个基础。具体地说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大力发展自治区的经济、文化事业。他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为解决民族问题创造了基本条件,但这不是民族问题的最后解决,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必须以高度发达的经济文化事业为基础。”加速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文化,缩小被历史拉大了的内蒙古地区和沿海、内地之间,蒙古民族与汉族之间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是当前发展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也是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
乌兰夫同志曾说:“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适用全国各民族地区。民族地区过去也存在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不改革,经济文化建设就不能前进。”他指出,“我国许多重要资源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地区不开发,要保持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的建设重点逐步西移,是必然趋势。”国家重点建设的逐步西移,对少数民族地区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历史机遇。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把自治区的经济文化事业搞上去。
乌兰夫同志对民族工作方面的贡献有着深广的内涵,除了上面谈到的一些基本方面之外,在与之相关的宗教工作、统战工作、牧区工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文化艺术工作,以及民族立法工作等等方面,乌兰夫同志都有深刻独到的见解和开创性的实践经验,这是一份丰厚的遗产。我们应该结合新时期的新特点,认真学习,认真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继承和发展;并把它融汇到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去,在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指引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指示,把自治区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这是我们对乌兰夫同志的最好纪念。
(本文作者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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