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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强警灯警笛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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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0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加强警灯警笛管理
据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牛爱民、彭贵平)为了整顿目前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和乱鸣警报器行为,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警灯警报器安装使用管理的通告》。
《通告》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和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警车,以及经公安机关核准的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可以依法安装和使用警灯、警报器;其它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通告》同时对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警灯、警报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不按规定使用或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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