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阅读
  • 0回复

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02
第4版(要闻)
专栏:

  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切实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民政部日前发出《关于切实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把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好,保证灾区不出问题。
通知指出,今年1—7月,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较为严重的水、旱、风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军民艰苦努力,前一阶段的抗洪救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下一步救灾工作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而繁重。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的工作原则,组织力量,认真全面地核查灾情。如发现灾民生活已经出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加以解决。如发现虚报、瞒报灾情现象,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通知指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要千方百计地解决灾民的生活困难,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伤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第一要确保灾民的口粮。各地应采取政府救济、向粮食部门借粮、组织非灾区捐粮、号召群众互相调剂等方法确保灾民口粮。供应和救济灾民的口粮要迅速落实到户,发放到灾民手中。第二要尽快解决灾民的住房问题。当前,对住房倒塌,无家可归的灾民,应尽量利用公用房屋或通过群众互助先行安置,在集中连片倒房灾区可搭建部分临时住房,临时住房要能够遮风挡雨避寒。水退以后,要立即组织群众恢复重建住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帮助灾民恢复住房的规划,通过国家救济、集体补助、社会捐助、银行借贷、个人自筹等多渠道解决建房资金。灾区各级政府应在土地征用、建筑材料供应等方面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保证多数灾民在入冬前搬入新居。第三要通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解决灾民御寒衣被。第四要与卫生防疫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灾区防病治病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积极组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增强度荒能力,防止灾民大批外流。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地方政府列支的自然灾害救济费,要与中央下拨的救灾款、救灾捐款统筹安排。要积极与审计、监察部门配合,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贪污、挪用、滥用行为要严肃处理。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项救灾款物迅速下拨到位,保证把这些款物用到灾民身上,解决灾民的实际生活困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