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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互助合作的正确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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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3-11
第3版()
专栏:报纸巡礼

坚持互助合作的正确方针
“积极领导,稳步前进”是党领导互助合作运动唯一正确的方针。报纸是表现党的意志的工具,它在贯彻党的政策上,负有特殊的责任。最近有些地区的报纸在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宣传中,注意反对了急躁冒进和放任自流的两种错误倾向,这就有力地坚持和贯彻了党领导互助合作运动的正确方针。
经过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进一步提高了社会主义觉悟,积极要求参加互助合作组织。但是有些地区的领导机关和农村干部由于缺乏“实事求是”的作风,在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程中,竟不顾具体条件,盲目地贪快、贪大、贪多,表现了急躁冒进的倾向。河北日报在一月二十七日和二月一日的报道中就指出了满城和大兴等县建社工作中的这种急躁冒进倾向。如满城县抽出六十名干部,要求这些干部在很短期间建成二百个社。大兴县西行子村村干部杨华廷则在群众大会上错误地提出:“不入社‘可耻’,不入社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该县张各庄甚至发生挨门挨户登记入社的情形。因此,有的社刚订好社章、搞好“四评”,就有二分之一的户要求退社。河北日报针对这些情况,发表了“积极领导建社,防止急躁情绪”的短论,除指出光凭热情而不看条件,不讲究工作方法,不从农民的觉悟程度出发,就会把好事办坏,就会推迟互助合作运动的进展外,并从积极的方面提出了发展互助合作的一些具体办法。安徽日报也在二月十一日对凤阳县武巷乡党支部只顾办社而不重视互助组,大量抽走互助组的骨干,致使全乡有十二个互助组被抽垮或拆散的错误作法,进行了批评。并通过这一具体事例教育广大农村干部认识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认识在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同时必须加强对互助组的领导。
另一方面,在互助合作运动中,也有的地区轻视建社工作,放弃对建社工作的积极领导。西安群众日报和山西日报等就曾批判了这种放任自流的倾向。如西安群众日报在二月二十日的报道中,曾指出乾县、醴泉、永寿、凤翔等县虽然在名义上抽调或指定了专人负责领导建社工作,并配有专门干部,但实际上因其他工作拉用,多数并未参加建社工作。有些区、乡干部及乡村党支部对建社工作也不够重视。如兴平县二区赵家村赵志维互助组建社期中,区长就没有问过。建社干部曾四次请该乡党支部书记参加有关会议,乡支部书记只参加了一次。西安群众日报在评论中,指出这些地区忽视建社工作、把建社工作与农村其他工作对立起来是错误的,并强调必须加强县一级对建社工作的领导。
上述一些地区的报纸在互助合作的宣传中,及时地注意到在新的情况下出现的一些萌芽的错误倾向,对这些错误倾向进行适当的分析批判,以引导广大农村干部按照党所规定的正确方针前进,这无疑是十分必要的。(李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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