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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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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06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1995年与所在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对合同中规定的工资等项内容产生异议,虽与领导多次协商,但没有得到解决。请问我应当通过什么渠道解决我与企业间的纠纷?
山西长治市李林
李林同志:
您与企业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权利、义务之争。我国目前已制定的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三种方式解决。
首先,如果企业内部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的组织,劳动争议的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接受其调解。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
其次,如果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和所在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加以解决。
劳动部政策法规司王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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