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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使用产地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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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06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信息廊

出口货物使用产地证
从七月一日起我国统一使用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标准格式。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为过渡期,十月一日起,全部使用新标准格式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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