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阅读
  • 0回复

武进落实优抚对象保障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双拥新篇

  武进落实优抚对象保障制
本报讯“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我感谢党!感谢政府!”7月30日,67岁的江苏武进市南夏墅乡老复员军人徐金炳从乡民政助理手中接过一个季度的125元生活保障金时,感动得热泪盈眶。至此,武进市对全市660余名年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优抚对象发放了全部52万元生活保障金,从而使该市的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制度落到实处,这在全省尚属首家。
武进市早在1994年就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县”和“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市)”,该市现有各种优抚对象6万余人。近年来,武进市按照《优抚对象小康目标规划》,积极实施“小康工程”,使全市优抚对象大部分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但是,仍有一小部分老烈军属、老伤残军人、病故军人家属等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低于全市平均生活水平。为此,该市推出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制度,对户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发给生活保障领取证,并由市民政局、统计局根据当年全市人均收入状况和人均生活水平每年确定保障金额。同时,市、乡(镇)、村(居)委会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建立起规范化管理制度。
实施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制度所需的保障资金,该市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财政和各乡(镇)、村共同负担,并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同时,该市对战斗英雄功臣建立了专项保障制度;对优抚对象在住房、治病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也给予专项补助。
(顾培华郑正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