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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综合治理择校乱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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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08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上海综合治理择校乱收费
据新华社上海8月7日电(记者刘军)今年上海择校生高收费现象有所回潮,为此,上海推出了强化管理、制止乱收费的新措施。
据了解,上海各区县严格实行“五不准”,即任何中小学不准向学生家长摊派费用,严禁将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坚决杜绝以钱买分、以钱买学籍、以钱选择学校的现象;学校不准违反规定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兴趣班、特色班、提高班,社会力量办学不得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举办各种文化补习班;学校和教师不准以行政手段强制要求学生购买各种复习资料,征订报刊杂志、文具用品和其他商品;学校不准违反规定扩大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控制代办收费项目,对自愿缴费参加的项目不得硬性或变相硬性收费;社会各部门不准将对学校的乱摊派、乱罚款和搭车收费转嫁到学生头上。
在综合治理乱收费过程中,各区县坚持做到“五统一”,即接受社会捐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收取和管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学校代收代办的项目和标准,暑期补缺补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全市统一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必须亮证收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收费联系册,发给每个学生家长,做到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支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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