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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死灰复燃消费者须防止上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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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19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市场扫描

  非法传销死灰复燃消费者须防止上当
本报记者梅洪如
一向以教书、做学问为追求目标的教师从事商品推销活动,这在不少人看来不好理解,可是,目前在有的高校里,教师们,特别是青年教师搞商品多层次传销已成一种时尚。传销的商品种类很多,有营养保健品、电子产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等。传销员层层发展。一位推销鱼肝油的老师坦言他已发展会员四十多人。另一位教师透露,搞传销的月收入少的几百元,一般的一二千元,高的可达上万元,这比写学术论文挣钱多得多。所以,教师们参与多层次传销活动的越来越多。
多层次传销行为隐蔽性强,执法部门很难对其商品价格和质量等进行监控。传销公司往往以几倍甚至十几倍于成本的暴利确定传销商品的销售价。然后以购买商品为条件发展传销组织成员,成员发展得越多,传销员(商)分得红利越多。然而,绝大多数的传销员扣除购买高价商品的损失以后所剩无几,甚至要亏损,而最终购买传销商品的广大消费者则深受暴利之害,只有公司主持人和少数上层传销商获得巨额利润。这种带有严重欺诈性质的多层次传销活动,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而且参与走私贩私,对合法经营者造成不公平竞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于去年10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活动。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命清理整顿多层次传销活动。在清理中,取缔了一批非法传销企业,查处了大量违法行为,当时办理过登记手续的100多家多层次传销企业仅留下41家符合条件的继续经营。
经过整顿,传销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是,今年以来各地多层次传销活动又火爆起来,其中非法经营的占多数。有的根本不经过工商登记就干起来,有的利用合法经营单位名义搞非法活动等等。而且,目前这种违法经营活动正由城市向农村蔓延,由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地区发展。某市工商局长向记者介绍,他们那里传销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火爆,消费者投诉不断。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这个市工商局不得不在12月初登报告戒全市群众警惕受多层次传销活动欺骗。
国家工商局不久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的重点是:一、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多层次传销活动的;二、利用虚假宣传引诱甚至强迫不明真相者交纳会员费,购买商品或会员卡等发展传销网络的;三、冒用合法传销企业名义进行传销活动的;四、跨地区、超范围进行传销的;五、利用传销网络进行非法宗教宣传活动的;六、吸收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国家禁止经商的人员参加传销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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