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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也是信誉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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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10
第6版(理论)
专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思想道德建设

  市场经济也是信誉经济
万典武
我们常常讲到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是法制经济。这是很有道理的。另外,从市场行为的主体(包括一切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自然人、法人;企事业单位、机关等)来说,结合我国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应当严肃地提出市场经济还必须是信誉经济,一切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应当以信誉为本。
一、为什么说市场经济也是信誉经济
1.守信用、讲信誉是待人接物、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和思想基础。我国传统道德素有“诚信为本”之说,历史上不少商人以及近代企业家,都是以诚信见著,博得誉满四方。当今世界上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有一套完整的、严密的、详细的法律、法规、条例、法令来规范其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同时还有严格的检查、检验、处罚等执法机关来强制维护信誉。我国经过这些年的法制建设,在这些方面也初具规模。但是,从市场行为主体本身来讲,我认为还应当树立守信用、讲信誉的观念,这是做到自觉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因为不管法制如何完备,如果市场行为主体的思想不端正或存侥幸心理,他们也敢于从事弄虚作假、坑蒙拐骗、有法不依等违法乱纪的勾当。因此,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还必须对市场行为主体加强守信用、讲信誉的宣传教育,使其强纪自律,经济行为有立身处事的思想基础和道德标准。
2.进一步看,大量的经济行为实际上是靠法律和各种文书以外的口头协议或约定俗成的惯例来运作的。这就更需要市场行为主体守信用、讲信誉,作为彼此协商办事的不成文的根据。市场经济活动、相互交往极为频繁而千头万绪,大量的事情是通过有关双方的当面谈话、电话交谈或约定俗成的一般惯例进行的。如果不遵守公认的行为规范,不讲信誉,说话不算数,事无巨细都只好搞录音、录像和签办文书作证据,那么人们协商办事就太麻烦了,经济活动的效率就太低了。古语云:“人无信不立”,如果没有诚意,不讲信誉,即使事事都有录音、录像、文书作证,那也不过是多一份扯皮、吵架、打官司的材料,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又有何裨益!
3.社会上大量的、频繁的、复杂的商品交换、货币收支、债权债务处理、固定资产变更等经济交往中的商品、货币、单据、文书等,应当是以信誉为基础真实可信的。只有这样,我们的交易活动才能流畅而安全地完成,社会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才比较低廉,生产力才能得到长足发展。如果市场行为主体之间的信誉很差,信赖度很低,彼此终日怀疑假货、假钞、假文书,为此提心吊胆,交易行为会犹豫不决。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必将运转缓慢,出现高成本、低效率甚至混乱的严重状态,何谈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更高的要求,更需要守信用、讲信誉。我们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的人,其经济活动不只是为了企业兴旺发达和个人增加收入,同时肩负着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人民生活共同富裕的历史任务。因而我们的一切经济活动应当自觉地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思想,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确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不弄虚作假,不见利忘义,不偷税漏税,不搞地方保护主义,不纵容包庇制造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一切从我做起,从每一项市场行为做起,切切实实守信用、讲信誉,为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创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正气。
二、我国目前市场行为不守信用、不讲信誉的状态
我们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应当是信誉经济,我国目前市场行为不守信用、不讲信誉的严峻现实,从反面也得到了充分的印证。这方面的事例千奇百怪,俯拾即是,我概括为四句话,即假冒伪劣猖獗,坑蒙拐骗横行,欠帐赖帐有理,虚假广告泛滥。这些情况,我把它称为“信誉主体缺位症”,就是说守信用、讲信誉的市场主体太缺了,这种状况成了一大社会病态。现在是讲信誉的人不敢干、不好干,不讲信誉的人到处横冲直撞。正当商人和企业担惊受怕,唯恐上当受骗,广大消费者难以享受购物和接受服务的乐趣。
造成上述严重状态深层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地方保护主义、市场监管机制滞后、法制不健全和法制观念淡薄以及思想道德滑坡等等。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市场无序混乱,腐败之风蔓延,一些重大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案件,追本溯源大多与某些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劣迹有关,确是值得注意。
三、推进信誉经济的一些建议
为了促进市场行为主体守信用、讲信誉,实现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建立信誉经济,我们应当从各个方面积极努力。市场有序,是诸多因素的综合反映,因此当前要遏制不守信用、不讲信誉的严重局面和市场无序状态,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新闻媒介、立法、司法、工商、税务、公安、教育、文化、监察等有关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努力把建立信誉经济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在这里特别要强调企业行为端正和政府行为端正,是守信用、讲信誉,建立信誉经济,促进市场有序化的基础。
企业是市场活动的主角,它的行为端正与否至关重要。针对时弊,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以国有为主的股份制企业,要积极改进和提高,要通过深化改革端正企业行为。实行股份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认真按照《公司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没有实行股份制的大中型企业,在改革管理制度的同时,也要发挥党委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的决策、监督、制约的作用。这几年企业自主权有明显扩大,但也存在监督、制约机制跟不上的问题。比如有的企业购买豪华轿车,滥搞公款吃喝、出国旅游,滥发实物和奖金,购买高级住宅私分,等等,自我约束很差,要认真制定制约办法。对小型国有企业,应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改革,转变经营机制,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增强企业的活力。要通过改革,使企业行为比较符合市场规范。由一大批守信用、讲信誉的企业作为主体,对其他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产生示范作用,从而引导和促进有序竞争和守信用、讲信誉的社会风气。
政府行为端正的基本要求是勤政廉政。首先要健全法制,用法律来引导、推进和保障市场活动有序。比如应当制定《农产品采购法》,以利于农产品采购经营主体的行为,消除农产品采购中价格偏低、压级压价、打白条以及哄抬价格搞“收购大战”等弊端。其次,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都应当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正确维护国家、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廉政、勤政作风,坚决制止经济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滥用职权中饱私囊等行径。第三,政府要培育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如发挥会计、审计、律师、公证仲裁、质量检测、信息咨询、资产评估等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并加强教育和管理,使之成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引导和监督市场行为主体守信用、讲信誉的得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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