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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职工为何“倒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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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10
第8版(文摘)
专栏:

  再就业职工为何“倒流”
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已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然而,有一些走上新岗位的职工,再次离岗闲散到社会上,重新成为下岗待业者。这种现象值得引起重视。
据了解,造成再就业“倒流”有种种原因。首先,下岗再就业者与上岗单位之间目前只是临时用工关系,即其劳动关系仍在原单位,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以外,不需再为他们交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费用;而且可以随录随用,随时辞退,无需办理手续,这是下岗人员上了岗仍然觉得不安稳的重要缘由。
其次,下岗再就业者收入偏低。下岗人员一旦劳务输出,原单位即按“有关规定”停发其一百六十五元或二百元的下岗费,而用人单位付给下岗人员的报酬一般只有四五百元,辛辛苦苦上班仅多拿二百多元,加之每日上班,本人和家庭开销肯定增加,这使得部分下岗者觉得干与不干差不多,宁愿待在家里。
还有,下岗人员再就业往往受到不公平待遇。有些单位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下岗人员在用人单位得不到尊重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我们全社会在推进“再就业工程”时,给予下岗者的绝不该仅限于一份工作,而应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月十八日《江南市场报》李树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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