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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合理”加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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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12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

  防止“合理”加负
虽然中央对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三令五申,“减负”文件下了一个又一个,可农民负担问题仍像流水中的葫芦时起时伏。有些地方甚至以“合理”的名义增加农民负担。
一是打着“人民事业人民办”的旗号。诸如搭桥修路、建学校、电影院、幼儿园等公益事业,都向农民摊派,由农民出工出资完成。
二是“农民富了可以多拿点”。虽然近几年,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总体上还只是解决温饱,把部分农民富了当成全国农民都富了,是不切实际的。而且,若谁富了就加重谁的负担,岂不成了“鞭打快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
三是混淆正当投入和加重农民负担的界限。有的地方把农田基本建设费、修路费、畜禽防疫费等农民生产生活等投入费用超标准提高,早已突破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5%的控制线。
四是搞“有偿服务”。有的机关职能部门把本来应该为基层无偿服务的事项变为有偿服务,有的甚至只收费不服务。正如有的农民所说:“收了电影费看不到电影下乡,收了技术服务费,看不到科技人员上门。”
要减轻农民负担,首先要使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条例》规定和“约法三章”家喻户晓;其次,各级领导加强督查工作,坚决从严查处;另外,要倡导群众监督,使加重负担的行为无法隐身。这样上下齐抓,加重农民负担的“顽症”才可望根治。
安徽金寨县委办公室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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