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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办学体制的有益探索——浙江温州民办教育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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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12
第11版(教育)
专栏:

  改革办学体制的有益探索
——浙江温州民办教育调查
文新华金志明
人到温州,关心教育的就会为它那迅速发展的民办教育而赞叹。
1987年,温州的民办幼儿园550所、民办普通高中5所、职业高中7所。1995年,温州民办幼儿园为2562所,在园幼儿14.5万人,占全市入园幼儿数的91%;普通高中为20所,在校生数为6134人,占15%;初中3所,在校生数为2317人,占0.7%;民办特殊学校4所,在校生463人,占52%;职业中学39所,在校生11845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7%;民办成人学校及培训机构150所(处),在校学员1.3万人,承担了全部成人短训任务。
1993年至1995年三年间,温州市用于公办教育的财政拨款逐年增长,合计为11.4亿元,而民间用于民办或私立学校的财力投入约为4亿元,是财政拨款的1/3强。
校园建设“四步曲”
早在80年代中期,就像当地的私有经济起步于家庭作坊一样,几个热心又熟悉教育的人士凑在一块儿买下或租用一片陋室,开始了他们艰难的创业历程。一旦有了周转资金,他们就开始租用标准教室。当通过一分一厘地节俭和积累(如瑞安私立实验中学的创始人,一位80多岁的老校长外出开会,连廉价的三轮车也舍不得乘坐,总是以步代车),在温州的私有经济开始走向集约化而有可能集资投入教育时,他们就开始征地,逐步建教学大楼。现在,温州的民办学校又踏上了兴建标准化校园之路。
投资多渠道
温州民办学校在征地、建造校舍方面的投资,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在民办教育起步时期,主要是个人用家产等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向社会募捐、农民集资和政府的少量助资。
二是在90年代初,主要是企业联合提供办学经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少量助资、乡(镇)和村以土地形式出资、银行贷款再加上通过历年收取的较低的建校费而积累的资金等。
三是自1993年以来,主要是办学者个人集资、借资、个人企业集团资金、贷款、暂借建校费。
合理收费面向大众
尽管1995年温州城市人均生活费收入已达到50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已达2000元,在银行里的私人存款已达198亿元,但温州绝大多数民办学校实行“合理收费、暂借建校费”,使绝大多数家庭承担得起,从而使民办教育真正面向大众。
大体有以下具体做法:一是向入学学生家庭暂借建校款,最高不超过每生两万元,一般在一万元左右,毕业时归还;二是收取建校费,一般每生7000元;三是学杂费比公立学校略高一点;四是对家庭经济困难、来自山区和老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减、免费,对其中家庭困难者,有的学校还实行补助。
那么,人们也许要问,教职员工的收入呢?这里,就以颇有代表性的创办较早的七里岗高级中学为例,它那里的行政人员月工资为800元,教师为1500元,工勤人员为550元,教师中收入最高的为2000元左右。
“学做人,学科技,健体强身”
从目前温州民办学校的生源来看,他们中的大多数是经过数轮“淘汰”后的落榜生,有的还是在初中有“前科”的学生;然而,就那些学生的家庭而言,大多数仍对子女成长、升学、择业抱有较高期望值。据对某寄宿制学校的310名初中生的问卷调查,有29%的学生家庭希望子女将来能考取重点高中以及名牌大学;21.3%的学生家庭希望以此来培养子女独立生活、独立学习的能力;8.1%的家庭希望以此纠正子女的不良习惯。对此,绝大多数民办学校都非常明确: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必须尽力教育好每一个学生。
首先,绝大多数民办学校十分重视教学生做人,抓爱国主义教育、行为规范训练、不良行为矫正等。在温州这样一个充满市场竞争、个人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的环境里,更注重教育学生关心他人,培养学生的爱心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等等。
其次,它们注意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开齐各类教学科目,开足规定课时,加强计算机教学。职业类学校十分重视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教人谋生,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致富。
再次,它们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要求从领导到教师,都要把“爱心”献给学生,尤其是“差生”。
积极鼓励正确引导
一是发挥“润滑”作用,使民办教育发展较快。对它们所用土地,采取无偿提供,允许村、镇以土地入股,与公办学校征地相近或相同的价格等政策;对一些学校购置必备的教学仪器、设备,实行与公办学校相同或相近的价格。
对它们建校经费的部分缺额,采取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的政策,仅乐清市近几年就提供了510万元的无息或低息贷款。
对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民办学校,给予适当的经费奖励。
对民办学校,给予一定的招生权,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其毕业生的学历或技术等级;在国有企业和公共机构招聘时,根据劳动和人事政策,一视同仁地对待民办学校的毕业生。
对民办学校所需教师,允许公办教师在一定的劳动、人事政策和经过其所在学校批准的前提下,在民办学校兼课或向民办学校流动,并允许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到民办或私立学校应聘,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先进等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
1995年,浙江省委书记李泽民考察衢州市的“行知女子职业中学”,当得知一对青年办学者倾其家产而无固定居室时,当即建议省教委、妇联和市政府三家联合奖给他们一套住房。今年1月26日,徐志纯副省长考察艰苦创业的温州市文成县求知中学,当即决定在给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35万元扶困教育基金中,提取5万元作为该校家境贫寒的优秀学生奖励基金。同日,省教委分别奖励温州市苍南县一所民办聋哑学校和另一个县的民办盲校5万元和1万元。
二是发挥“导航”作用,使民办教育向正确方向发展。首先是在1993年就颁布有关条例,根据条例规定把好审批关,引导民办学校在创办之初就符合国家的教育法规;经费来源关:要求举办者固定资产投资必须在50万元以上;教育活动场所和教学设备关:要求民办学校必须有自己固定的符合一定标准的教育场所和必要的教学设备,对筹建两年后仍无自建校舍的,责令停止招生;教师队伍关:要求民办学校必须有数量适度的、稳定的、合格的专任教师,聘用的公办教师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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