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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文明使者共建文明“窗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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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13
第1版(要闻)
专栏:

  百市运管部门百家出租汽车企业倡议学习石家庄经验
争做文明使者共建文明“窗口”
本报石家庄8月12日电记者蒋建华、何伟报道:全国百市交通运管部门和百家出租汽车企业今天在此发出倡议:从现在做起,人人争做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使者,把出租汽车行业创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
作为发展较快的行业,目前我国出租汽车已达53万辆。由于基础差、经营活动分散、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相当一部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与“窗口”行业的基本要求有较大差距,无证经营、“宰”客、拒载、车容不整等现象存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石家庄市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争创文明使者”活动后,行业形象大为改观,成为都市一条流动的精神文明风景线,受到各界广泛称赞。
来自全国百家出租汽车企业向同行倡议:树立“我就是文明使者”的高度责任意识,在营运中做到五个文明,即语言文明,禁用脏话;仪表文明,举止大方;车容文明,车况良好;经营文明,不拒载,不宰客;行车文明,遵守交通规则。
来自全国百市的运管部门倡议:不仅当好行业的管理者、文明活动的组织者,更要当好文明服务的示范者。做到“司机为乘客服务,我为司机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自觉为经营者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服务,争做文明使者,共建文明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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