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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为保护耕地立法“晒太阳”,收取闲置费;占多少,必须开垦多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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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13
第2版(经济)
专栏:

  安徽为保护耕地立法
“晒太阳”,收取闲置费;占多少,必须开垦多少
据新华社合肥8月12日电(记者徐金平)自今年9月1日起,在安徽省未经办理有关手续,便擅自将耕地改为非耕地,或在耕地上挖沙、采石、采矿、取土,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除责令当事人限期纠正,还将按每平方米5-1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这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近期通过的《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的一项内容。这个条例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后,将对安徽省的耕地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目前安徽省人口以每年70-80万的速度递增,而耕地以每年不少于20万亩的速度递减。为遏制耕地减少的势头,条例规定,在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准设立非农业开发区和工业小区,违者除责令退还非法占地,限期拆除或没收非法建筑物,并处以每亩500-3000元的罚款外,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领导和责任人也将给予行政处分;有关单位或个人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税费,还必须按“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新耕地。
同时,为防止经合法手续征收后的基本农田“晒太阳”,这个条例还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使用基本农田的单位或个人,超过一年未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每平方米5元或10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两年未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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