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阅读
  • 0回复

冷静看传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13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热点透析

最近,国家工商局向41家传销企业颁发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传销,再度成为热门话题。传销究竟是不是“老鼠会”?是不是发财捷径?《意见书》的颁发,是不是意味着传销业可以放手发展?
  冷静看传销
田俊荣
正当的传销不同于“老鼠会”,但前一阶段的中国传销业良莠难分
乍一看,正当传销与“老鼠会”在运作上十分相似。通俗地说,都是加入者甲将公司产品推销给乙消费,还可动员、推荐乙作为其下线加入推销队伍,使网络不断扩大。
细细剖析,正如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杨谦所说,二者最根本区别在于经营主体发起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推销质优价廉的产品;后者则意在借用产品拉人头敛钱。由此派生出其他一些衡量标准。
正当传销,要求传销员首先是传销产品的消费者,以便了解产品,推销时心中有数。“老鼠会”则要加入者以数倍高价大量买下产品。已被取缔的中山市再生贸易公司曾规定,必须购买两片、每片价格为1000元的“舒目网”,方可取得传销员资格。而事实上其成本每片仅为50元左右,多交的1900元无形之中被搜刮而去。
在传销界,将产品售给未入网的消费者叫“零售”,如果消费者买了产品并作为你的下线入网,那叫“推荐”。正当传销,传销员50%以上收入来自“零售”业绩;而“老鼠会”中,上线收入几乎全部来自“推荐”下线收取的提成,即赚“拉人头费”。
1990年,传销进入中国,短短五年间,全国出现传销企业163家,传销员40—50万人。70%的传销企业未经工商部门批准,大部分采用“老鼠会”形式诈财。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查处“老鼠会”性质案件130起。
“老鼠会”往往形成资金的“金字塔式”恶性分配。以哈尔滨金银珠宝大世界为例,最顶端的四人竟占有83万元红利;分得6000元、仅够保本的只有93人;其余位居底层的1507人连本钱都捞不回来。另外,一些境外人士在传销员培训会上,宣扬迷信、宗教,甚至散布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论。
面对鱼龙混杂的传销业,我国政府毅然亮起“红灯”。1995年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暂停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并对现有企业进行清理、审查。
传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有其独到优势,但它不是发财捷径,亦不能取代传统销售方式
日本传销业从业人员约170万人,占其劳动力的3—4%;在马来西亚,这一比例高达8—9%。在劳动力优化组合、人员下岗骤增的我国,传销不失为一条就业渠道。
传销,不通过传统的流通环节进行,节省了一大笔广告费、场租费等开支,有利于一批资金实力不强的生产企业迅速启动。
另外,传销也为普通人提供了一种很好的创业方式。拿一位上海传销员的话说:“我与世界著名企业联手,它提供厂房、设备、产品,我只要花精力和时间,就能赚钱。”但是,传销并不像一些“老鼠会”宣传的那样,是“快速致富的捷径”。北京大学刘皇凤教授概括出传销员要致富的四项必备素质:善用各种资源,包括个人潜在的口才资源、人际关系资源等;能勤奋吃苦;善抓机遇;个人的心理学、营销学、礼仪学等方面的知识积累。事实上,美国月收入在5000美元以上的传销员只占总数的10%,而5000美元只不过相当于一般美国人两个月的收入,大部分传销员收入与其他行业相差无几。
针对社会上流传类似“21世纪是传销的世纪”等溢美之辞,权威人士指出,传销不可能取代传统销售方式。
从我国现有传销企业经营产品看,保健食品占31.7%,保健器材占26.8%,化妆品占24.4%,三者合计达82.9%。专家认为,传销业两大拳头产品是保健品和化妆品。因它们有的需演示,有的需体验证明,这便使传销员有用武之地。除此之外的其他产品,传统营销方式更具魅力。
而传销企业要壮大规模也实非易事。一方面,企业须具备极强的培训、管理人的能力,尤其是入网人数达1—2万人的“瓶颈”阶段,管理不善将会使公司瓦解。另一方面,公司的逐步投入,比如培训传销员、货品运输等费用也相当大。
在传销业最为成熟的美国,市场份额也仅占1%。1993年全球37个国家传销销售额609亿美元,换算成人民币,不到我国当年社会商品零售额的一半。
41家传销企业获准营业,有了合法地位,但传销业未来能否健康发展,其路途依然漫漫
近日,国家工商局通过清理审查,向41家审批合格企业颁发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一些从业人士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从此又可以大干一场了!在上海,约3万人重新投入传销,这一数字以每天几百人的速度递增。面对渐趋火爆的传销业,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主任黄国雄等专家认为,其未来发展前景并不容盲目乐观。
传销业在世界各国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有限度发展——立法——规范地放开”三部曲,法律是传销业发展的前提。据悉,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多层次传销企业管理监督暂行办法》。但要上升到立法高度仍有待时日。
41家传销企业被审批合格,并不能保证其今后不出现“老鼠会”行为。另外,这些企业的一些行为还有待规范:其一,传销产品因省去了流通费用而价格便宜的优势并未体现出来。我国流通费用大约占产品售价的40%左右,而相当一部分传销企业给传销员的佣金也高达40%,致使产品价格比传统销售方式还略高。其二,现有企业网络一般为5—6万人,最多的达40万人,不少企业只顾得上给传销员解释一下奖励制度,职业道德培训和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