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阅读
  • 0回复

“村官”不宜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14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村官”不宜多
福建建阳市张桂辉
据报载,河南新野县委针对村干部队伍庞大的状况,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先后精简村干部一千二百余人。仅此一项,每年就减少开支一百六十余万元。此举,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些年来,精简党政机关干部的工作已列入各级党委的议事日程,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一定成绩,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然而,时至今日,一些地方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够重视。有的认为,村干部不受编制所限,多配几个无关紧要。因此,对村“两委”干部数额控制不严,导致村干部队伍日渐庞大。
村干部队伍过于庞大,不仅增加了农民负担,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而更严重的是“村官”多了,办事程序多,互相扯皮多,甚至可能出现关系难协调、思想难统一以及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力等现象。结果必然是工作效率低,群众意见大。由此可见,无论从节省开支,提高工作效率,还是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角度考虑,村干部队伍都需要认真精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