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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合同变废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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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16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杂谈

  别让合同变废纸
周志辉
我们最近在农村调查中发现:许多合同如同废纸。
首先是农民不知如何订合同,口头“合同”比较普遍。一旦发生矛盾,一方反嘴,“合同”自然无效。
二是单方强加的合同,只能体现单方意愿。这种“合同”虽有文字,有双方盖章画押,但不是真正的合同。一般情况是:有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对方文化水平低或法律知识欠缺,不和对方协商,自己起草合同。对方迷迷糊糊签字画押,吃亏时才如梦初醒。
三是霸道合同。有的农民依仗势力大,“拳头硬”,强行签订合同“承包”集体荒山、荒林、鱼塘、果园、荒地、大型机械、运输工具和集体企业等。这种“合同”一般难以兑现。
四是象征合同。有的乡、村干部为把好的集体企业或荒山、鱼塘、果园、树林承包给亲友,也订立“合同”。这种“合同”虽然程序合法,其实质是象征性的。
农村为什么会出现上述几种合同情况?综合分析:其一,少数乡、村干部素质低,私心杂念严重,想点子钻改革开放的“空子”和法律的“空子”;其二,一些农民文化低,欠缺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不强;其三,普及法律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未真正深入普及下去;其四,不少农民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
对于上述“合同病症”,如何克服治愈?除了加强综合治理,真正把“村霸”“地痞”压下去外;还要把法律知识真正普及深入下去,使更多的人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同时还要提高干部、群众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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