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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福建重点办好10件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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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18
第1版(要闻)
专栏:

  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福建重点办好10件实事
本报福州8月17日电记者潘帝都报道:为适应新形势下广大群众与社会各界对精神文明建设要抓实、抓细、抓深的要求,福建省委和有关部门领导经过广泛调查研究,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今年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要重点办好十件实事,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一、全省城市和县城都要制订并实施文明市民公约;二、集中力量治理城镇“五乱”(乱倒垃圾、乱贴广告、乱停车辆、乱设摊点、乱挤客车),并实行“三规范”(规范报栏布局、路牌标志、广告用字);三、各城市和县城都要创建一条“三优示范街”,标准要达到“卫生整洁、秩序井然、服务规范、装潢高雅、商品优质、价格合理”的要求;四、全省医疗卫生单位要重点解决收取红包、滥加收费、推托急诊议诊等问题,做到态度和蔼可亲、规范优质服务、方便就医购药,树立文明窗口形象;五、每个城市和县城都要创建一个高质量的“文明片区”示范点,推动创建文明片区活动上新水平,使居民有安全感、方便感、舒适感和积极向上感;六、在全省60%的乡镇创办宣传文化中心,在全省农村建立起2000个村级图书室;七、在全省公路主干线上的每一个集镇所辖路段都要建一个整洁卫生、造型美观、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的公厕,并与加油站、旅游景点相配套;八、建立完善图书发行网点。各城市、县城、集镇要合理布局新华书店门市。在旧城改建中做到拆一建一,先建后拆,就地就近安置;新区开发,每片要规划建设一个至两个图书网点。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图书门市;九、清理公路主干线两旁坟墓,做到国道线两侧视线内基本无坟墓;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在全省范围大张旗鼓地狠刹聚众赌博、封建迷信、大操大办三股歪风,倡导婚事新办、乔迁省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形成文明健康生活的新风尚。
为保证这十件实事的落实和实施,省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会,按统一部署、舍得投入、综合治理、分步实施和注意执行政策法规的要求,将十件实事分别落实到各有关部门或主办或牵头办,并实行项目责任制,由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督促。目前,这十件实事已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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