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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合作社根据社员要求调整营业时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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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3-16
第2版()
专栏:

天津市合作社根据社员要求调整营业时间
天津市各区合作社根据社员群众的要求,在最近半个多月来先后调整了营业时间。据天津市合作总社的初步统计,全市基层合作社已有一百四十个单位实行了连带上班制;因条件不成熟还不能实行连带上班制的基层合作社,也有一百三十三个单位适当地延长了中午或下午的营业时间。
在调整营业时间以前,许多基层合作社都作了比较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征求社员对合作社营业时间的意见,研究业务员的工作和销货规律。在实行连带上班制的过程中,许多合作社建立了小组营业负责制,保证在轮流休息和实行插班作业时工作不乱。
社员群众对实行连带上班制或延长营业时间,非常欢迎。第四区小郭庄合作社社员代表周大娘向社员群众宣布合作社调整营业时间的时候,社员们都非常高兴,有个五十多岁的老大爷说:以前我们到合作社去买东西,因为中午过点了,就买不到;现在调整了时间,可太方便啦!第六区第四棉纺厂合作社的社员代表赵玉珍等在合作社忙的时候,还主动到合作社帮助维持秩序。她们对合作社的负责人说:你们延长营业时间,对社员们买东西太方便了;以后你们要是业务忙,可以找我们来帮忙。
合作社调整营业时间后,营业额也较前增加了。第六区南华里合作社分销处在二月二十三日实行连带上班制,这一天营业额就比二十二日增加了五百万元;第七区合作社兴业里分销处副食摊,营业额比调整时间以前增加了百分之九。
天津市合作社调整营业时间工作中的缺点是:部分合作社没有在实行连带上班制或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的基础上延长营业时间,而是采取加班加点的办法。如第一区合作社部分分销处延长了营业时间以后,竟将售货员每周轮流休息一天的规定无形中取消了。另外,不少单位实行连带上班制以后,内部的一些必要的手续、制度没有及时地跟上去。这些缺点应注意研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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