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阅读
  • 0回复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22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乌拉圭回合协议知识讲座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史苗苗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不同于世界贸易组织(WTO)项下的其他协议。它是一个为期十年的过渡性安排,将在十年过渡期内分四个阶段逐步取消所有的歧视性数量限制,十年后即2005年,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将终止实施,从而使三十几年来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的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纳入自由贸易的轨道。
纺织品和服装业对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一直起着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作用,该行业占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近45%,在发展中国家中,纺织品和服装的制成品增值总值和就业人数所占份额甚大,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纺织品和服装合计在增值中所占份额为15%至30%,在就业人数中所占份额为20%至40%。60年代初,发展中国家在纺织品和服装行业开始获得相对优势,从那时起,发达国家便为此寻求一种保护措施。他们声称从“低成本”供应国进口可能给他们本国产业造成“市场扰乱”,并以此为理由将纺织品和服装作为关贸总协定规则的例外,制定了一项多边协议,允许他们有选择地实行进口限制。此协议起先在1961年称为《短期棉花协议》,1962年称为《长期棉花协议》,之后在1974年称为《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或简称为《多种纤维协议》。以后又多次延长。
《多种纤维协议》规定了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实行数量限制所遵守的条件。多年来,对发展中国家出口造成了不利影响,例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的一项研究估计,如果没有该协议,目前受限制的供应国向美国市场的出口价值就纺织品而言将增长20.5%,就服装而言将增长36.5%。
在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和努力下,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被具体列入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的一个议题。经过艰苦的谈判和斗争,终于达成了纺织品和服装协议,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替代了《多种纤维协议》。与《多种纤维协议》不同的是,它只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由9条条款和一个附件组成。其主要内容有:第二条经济条款,规定了分四个阶段开放受限制产品的范围与时间,以1990年总进口量为基础,1995年1月1日起放开16%,1998年1月1日起再放开17%,2002年1月1日起再放开18%,2005年1月1日全部放开所有限制。该款还规定了前3个阶段中每一阶段余下的限制数额的年增长率。第五条反舞弊条款,规定了对于转运、改道、谎报原产国或原产地、伪造正式文件等行为的处理。该条款是某些发达进口国作为加严限制的一种手段。第六条过渡期保障条款,规定了由于某产品进口数量的增加对其本国工业生产的同类产品造成严重危害时,可援用保障措施。
乌拉圭回合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的生效,对纺织品和服装出口的发展中国家成员来说,无疑是有利的,可以使他们逐步摆脱数量限制的约束,较充分地利用他们在纺织品和服装生产上的优势和潜力,扩大其出口。当然,《多种纤维协议》取消后,打破了目前国际纺织品市场的稳定和利益均衡,会使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竞争更加激烈,机遇和挑战并存。此外,发达国家仍会利用保障条款、反舞弊条款等继续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加以限制,并会利用十年过渡期,把敏感产品限制拖到最后一刻才放开。
从总体来看,随着乌拉圭回合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的生效,以及过渡期的结束,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自由化的目标终将实现。届时,世界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必将获得更大发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