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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两岸“三通”又一重大举措外经贸部部长助理发表谈话希望台湾当局尽早取消人为障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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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22
第2版(经济)
专栏:

  促进两岸“三通”又一重大举措
外经贸部部长助理发表谈话希望台湾当局尽早取消人为障碍
本报北京8月21日讯记者龚雯报道:继昨日交通部颁布《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后,今天,外经贸部又颁布了《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办法》,并于当日起实施,为此,该部部长助理刘向东发表谈话,指出这两个办法的公布和实施,是促进两岸“三通”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推动两岸经贸关系向更密切、更深入层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刘向东说,众所周知,为了发展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经贸关系,中国政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早在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中,就提出两岸直接通商、通航、通邮。17年来,外经贸部一直致力于促进两岸实现直接通商。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提出了“积极主动、发挥优势、互补互利、共同发展”的对台经贸工作方针,制定了“直接双向、互惠互利、形式多样、长期稳定、重义守约”的对台经贸工作原则,有力地推动了两岸经贸的发展。
他说,在贸易上,大陆首先单方面开放市场,并曾对台湾地区商品进口实行优惠税率,至去年底,两岸贸易大陆累计逆差达536亿美元。我们容许如此巨大的贸易逆差,充分显示了祖国大陆发展两岸经贸关系、促进两岸通商、造福两岸人民的决心和诚意。
刘向东说,在投资方面,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台胞回祖国大陆投资,特别是1994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使我们在吸收台资工作中形成了由国家专门法律、国务院专门法规以及可参照执行的国家有关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为台胞投资者在大陆投资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护。为了贯彻台胞投资保护法,去年11月,全国人大还专门组织了执法检查。为了全面贯彻实施这部法律,我们还将尽快制定台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条例。我们多年来所做的一切努力,对促进两岸经贸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两岸工商业者和社会各界广泛的欢迎。
刘向东指出,与此相反,台湾当局多年来一直顽固坚持“三不政策”(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拒绝直接“三通”,把“三通”问题政治化,阻挠和干扰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从最初的“禁止通商”到“间接单向”;从“间接赴大陆投资”到“有条件地允许大陆经贸人士赴台”,台湾当局每一项政策的松动和调整,都是在岛内外舆论和海峡两岸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强烈要求和压力下做出的。台湾当局不仅从来没有积极引导和主动促进两岸的经贸交流,而且还就两岸越来越密切的经贸交流,制定并实行了一系列的阻挠政策和措施,如设置“预警系统”、推行“南向政策”等,企图限制两岸贸易规模、分散台商投资、降低台商来大陆投资经商的热潮、阻挠日益密切互惠互利的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最近一个时期,由于台湾当局公然制造“两个中国”而引起的两岸关系紧张和僵持,已使台湾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在此背景下,岛内工商业者迫切要求台湾当局采取切实措施,改善两岸关系。但是,台湾当局领导人在5月20日的讲话中,对当前两岸关系中最为迫切、亟待解决的“三通”问题,却避而不谈。这只能说明台湾当局领导人根本没有改善和发展两岸关系的诚意,这显然是违背民意的。
刘向东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是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的基础和目标。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以促进“三通”,推动两岸经贸交流,以经济合作促进两岸经济繁荣,以共同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并真诚希望台湾当局以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为重,尽早取消对两岸直接“三通”的人为障碍,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采取实质性步骤,以早日实现两岸人民盼望已久的直接“三通”。
最后,刘向东表示,相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及两岸货代管理办法的颁布,必将引起两岸业者的极大关注。台湾业者在认真研究了这两个办法以后,能够更清楚地了解祖国大陆促进“三通”的诚意及有关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开展同大陆经贸、科技合作与交流的信心。希望有远见、有抱负的台湾业者把握住这个良机,积极促进两岸全面“三通”,为繁荣两岸经济,造福中华民族,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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