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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机关事业单位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向不称职者亮“红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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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天津机关事业单位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向不称职者亮“红牌”
新华社天津八月二十一日电(记者张建新)在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中,一项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并付诸实施。自一九九三年一月以来,仅在河西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就有十八名工作人员因不称职而被辞退。
据了解,在被辞退的十八人中,机关干部五人,事业单位十二人,其中三十岁以下有十三人。这些人被辞退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违犯职业道德、基本素质偏低。区检察机关一名助理检察员利用办案之机,向当事人吃拿要,出入歌舞厅,对群众态度蛮横,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二是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无故旷工。一名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大学生,无故连续五个月不上班。三是作风不严肃,小错不断。一名教师经常和学生一起抽烟打牌,鼓动学生搞乱教学秩序,屡经教育不改正。
对于被辞退的工作人员,区里按有关规定让其享受失业保险或领取一定的辞退费,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重新就业,但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河西区的辞退工作建立在对机关事业干部德、能、勤、绩考核的基础上。这一作法使一些接近辞退边缘的人增加了危机感,开始重塑自我。
区里一名街道干部平时工作不尽职,考核中被亮出“黄牌”,给了他很大震动。在限期改正的三个月内,他一改过去懒散作风,每天提前半个小时到机关,责任心大增,最后重新回到原来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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