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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人民解放军代表选举办法修改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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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24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央军委提请人大常委会
审议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人民解放军代表选举办法修改草案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中央军委向今天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人民解放军代表选举办法(修改草案)》。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议案中说,总政治部根据宪法和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结合历史和现实情况,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进行了修改,草拟了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人民解放军代表选举办法修改草案。这个草案已经中央军委常务会议讨论同意。
受中央军委委托,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于永波就修改草案作说明。他说,《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施行15年来,对指导和规范军队的选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办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正确的。但是,随着军队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发展、选举经验的积累丰富和军人政治素质的日益提高,《办法》逐渐显露出其局限性;在此期间,《宪法》和《选举法》几次修改、修订,《办法》出现了一些与之不相一致的地方,明显滞后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经过几次调整精简,军队的编制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办法》的有些规定已不符合当前部队的实际情况,等等。因此,需要进行补充修改。
于永波从体例、选区和选举单位的划分、选举委员会、推荐代表候选人等方面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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