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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公的一件小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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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22
第12版(副刊)
专栏:

  茅公的一件小事
吕剑
记得是1979年,茅公的《文艺论集》出版。打开书,先看目录,按着目录再看本文。这里有两篇有关“反右”的文章。按出书前或编订此书时,或已有了“为右派改正”的风闻,今读此文,心中不禁一动:“事过境迁,这两篇文章,其实可以不必收录了。”我这是一片好意,想不必再收录此文者,是既想为贤者讳,也是想为同难者讳的。
为了此事,我还顺便打听了一下出版社,答曰:“事前问过茅公,茅公的意思是,尊重历史事实,照旧收进去!”这就不免使我陷入沉思了。
有的人编订自己的文集,或为别人编辑文集,大抵舍其“少作”或者割其“下品”。当然,有的是出于真诚的谦虚,或者是为篇幅所限,这容易理解;但有的却并非如此,而是别存深意,其目的或在于一见其高大完美。古之作者,我们不说了。今之作者,人们记忆未泯,有的“名文”不是当时也曾轰动一时、见宠一时吗?编集时却未必能够或者敢于予以“垂青”,为什么,至少原因之一,就是怕被人家视为“风派”之类,照见本色,不大光彩。一句话,还是为自己讳、或为知己讳、为尊者讳。茅公却并不这样做,“不悔旧作”,照样收了进去。我倒反而觉得,这是一种认真的科学的态度,而我的想法,未必就是可取的了。
茅公,文坛巨子,一生著述等身,毋庸多赘。他生前著回忆录:《我走过的道路》,从童年时代起,一直写到1949年共和国成立前夕止,不幸未及看到全书的出版,即与世长辞了。我们尽可以从他的回忆录中窥见其为人处世之道。他若著回忆录的续篇,能写出建国后的30年,那么,相信他也会亲自论及上述那两桩公案的吧!世间没有完人,茅公也并非“全属是处”,但他至少朴素无华,不像有的人那样,巧于文过饰非,自着华衮,招摇过市,这方面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这不能不说是他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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